后勤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后勤管理行为、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它涵盖了后勤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这套制度旨在确保后勤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为组织提供稳定、可靠的后勤保障。后勤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规范后勤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确保后勤工作的质量,为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后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作息时间管理
第一条:公司作息时间详见下表:
公司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会做出相应调整,调整以后由总务处通知全体伙伴,望各位伙伴严格遵守。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签到一次。因故未能正常签到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签到,或替他人签到。每发现一次,对替人签到者和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者,各罚款50元,通报批评,当季考核系数不超过0.8。
第四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依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关于视为旷工行为的规定依照员工手册标准。
第六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一条:休假及相关待遇
(一)取(销)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职员出示请假条,需部门负责人、公司行政部批准,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取假。
一次取假三个工作日以下的,需提前两天申报。一次取假在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五天申报。
(二)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训前须知会全体员工。
第二条:婚假以及相关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员,可一次性享受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3天假期,一共10天。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5个月内取完假。办理休假手续时,需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结婚证登记备案。
第三条:丧假以及相关待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的职员,可取丧假3天,如职员家在外地者,觉3天时间不能返回,须向公司另外请假。
第四条:职员按本章规定申请假期的,应按本章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
注:第四章制度除请假以外,出差、婚假及丧假均为带薪休假。
第四章职员个人通讯管理
第一条:职员入职后,应将个人通讯号码及紧急联络家庭或宿舍电话号码行政部备案。
第二条:申报报销手机通讯费的职员,必须及时公布手机号码,并保证每天(包括节假日)8:00-22:00处于开机状态。
第三条:职员在执行公司特别任务期间,须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第四条: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每月抽查职员开机状况。如发现职员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联系不上者,取消该职员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第五章图书管理
第一条:图书的购买
(一)购买前将图书类型、数量、价格报总务处负责人、总务处后批准方可购买。
(二)购买图书后必须到公司总务处登记,然后交申购部门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总务处。
(三)未经公司总务处登记的图书,财务部不予报销购书费用。
第二条:图书的登记
(一)建立公司书库,由总务处担任公司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登记。
(二)图书登记内容应包括购买日期、书名、编号、价格、保管部门、保管人等六项。
第三条:图书的借阅
(一)借阅图书者必须向总务处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借书。
(二)借书者须妥善保管图书,如有污损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六章办公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好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第三条: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工作位隔板上不得张贴,离开办公位应及时将座椅归位。
第四条: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再报出公司名称。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五条: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之。
第六条: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七条: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第八条: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十条: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十一条:行政部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六下午17:30分为公司每周例会;每月月末的17:30分为公司每月总结及下月规划会议。
第二条: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第三条: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2、开大型会议或举办活动需申请办公用品,由会议或活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准备;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总务处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四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项目部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资产登记的要求:
1、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的格式可参考《固定资产盘点表》。
2、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各部门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条:资产管理指引:
1、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管理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按资产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条: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资产购置: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2、资产转让、报废: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十章印章证照管理
第一条:印章管理
1、各类公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2、需盖公章的部门或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发文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3、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4、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第二条:公司公章
1、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材料或有关资料需盖公司公章的,须说明用途、范围,经有关用章审批人批准后方能加盖公司公章;
2、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须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经用章批准人同意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3、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务处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条:公司公章、部门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1、以公司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以部门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部门印章。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部门印章进行保管。
第四条:各类证照的管理
1、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应同意交行政部进行存档管理,并登记在《公章、证照登记表》上。
2、如需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印章的审批使用应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和负责人严禁私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因私自使用公章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章名片管理
第一条:新职员入职后即可申请印制名片,逐项按名片标准格式填写后发至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批准后发至总务处,即可办理。
第二条:职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主管以上人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职位+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
第三条:未经公司任命的职位不得印制在名片上,所有申请了手机报销的必须将手机号印制在名片了。
第四条:学位、职称等若因工作需要在名片上印制,须经总经理办公室验证同意后方可印制。
后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集团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集团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车辆、宿舍、医务室、食堂及电话、手机管理等。
第三条本集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大客车的管理
第四条员工乘坐规则
(一)员工凭本人上岗证或穿工作服上车,应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站点候车。
(二)员工应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不得拥挤、抢座、起哄,上车后要坐稳扶牢,如由于员工本人的责任而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拥挤者罚款10元。
(三)严禁携带热水壶、扁担等物,及超10公斤的货物上车。
(四)车内严禁吸烟、吐痰,保持清洁卫生。严禁用小刀、笔、指甲或其他尖锐物等在车上刻、划、涂、写,违者罚款100元。
(五)做到文明乘车,树立高尚风格,两旁座位应自觉让晕车及身体虚弱的同志乘坐。
(六)大客车只限本公司员工乘座,严禁带客上车,任何人带客上车,带客者每人次罚款10元。
(七)非本公司员工确需乘公司大客车的,须经领导批准并到人事部门办理乘车证,凭证乘车。
第五条对大客车驾驶员的要求与奖罚
(一)大客车必须依照公司的安排,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确保员工上下班不迟到。
(二)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线路停靠站点让员工上下车,不得任意停车上下,否则给予驾驶员每次罚款5元。
(三)司机负责监督员工乘车,员工一律凭本人上岗证(乘车证)或穿工作服上车,禁止带客,违者给予驾驶员每人次罚款5元。
(四)驾驶员应做到文明、安全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负责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的损失费总额10%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凡因违犯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被罚款者,驾驶员应负30%的责任。
(六)公司急需用车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如因特殊情况属于加班的,另发给驾驶员加班费,临海市内每次发给加班费10元,临海市外每次发加班费30元。
(七)做好车辆性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清洁、美观,确保安全接送员工。
(八)车辆维修、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
(九)油耗实行定标准年终结算。油耗标准是:市区、麻山车21.75公升/百公里,其他为21.6公升/百公里。节约部分的60%奖给驾驶员,超出部分罚驾驶员40%,奖罚年终结算、兑现。
(十)合理掌握好轮胎消耗、车辆修理等费用,控制在最低范围,年终结算,视其实际情况奖罚兑现。如发现故意铺张浪费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十一)一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未受到任何处罚的驾驶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二)必须停在公司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住房由公司解决。
(十三)聘请的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随车工具注册登记,期满移交,缺者驾驶员如数赔偿)。
第二节小汽车的管理
第六条小车队要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服务周到,使领导用车时感到满意、放心;加强学习,提高驾驶技术,自觉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勤勤恳恳踏实工作;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坚持原则,不出私车。出私车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小车驾驶员须做好值班工作,办公室不得无故缺人。公司用车,驾驶员须随叫随到;同时,每次出车必须进行车辆出入登记。
第七条为保证正常用车,除董事长、总裁以外,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用车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签字后交小车队安排派车。若事急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在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派车申请单》。若无派车单擅自出车,视为出私车。
第八条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特殊情况,有车库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车辆修理、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特殊车辆维修例外)。出车外地所发生的费用,分次单独报销,每次出车回公司后三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报销手续(每月1—5号例外),其报销单由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确认、签字,否则不予报销;若董事长、总裁用车,由总裁办主任确认、签字。
第九条严格执行好各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每次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经济责任;5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在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驾驶员应负1%的责任。
第十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每年累计罚款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责任;罚款超过5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负超过部分10%的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安全文明奖。
为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文明服务,特设立驾驶员安全文明奖。
年终对驾驶员全年的责任事故、交通罚款、服务态度、车辆保养、行驶里程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满100分给予3000元的奖励,不足100分,则按比例计算给予奖励。此奖项由总裁办对小车驾驶员考核后发放。考核时各项指标权重为:
1、无5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占50%;
2、无500元以上的罚款占20%;
3、服务态度良好占10%(此项由公司各中心打分,取其加权平均分);
4、车辆保养好、车容整洁占10%。
5、行驶里程占10%(最高的为10%,次之9%,以此类推)。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一节守则
第十二条厂车不可送达的各镇员工、特殊工种(经领导批准),可安排职工集体宿舍,且每人每月缴纳10元住宿费。中层管理人员可安排公司住房一间,且每人每月缴纳30元的住宿费,副厂长级以上干部可享受免月租住房一间。住宿人员水、电费自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必须到后勤处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及家属应保持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向窗外或阳台下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在划线区外摆放车辆。
第十四条爱护宿舍的集体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五条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十六条宿舍内做到安定团结,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用器具制造噪音,电视、收音机、唱卡拉OK等音量不得太高,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住宿员工在房位分配定位后,个人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厂五天,公司将对房位另作安排,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全体住宿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后勤处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二十条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二节套房
第二十一条凡住公司套房的员工(包括家属)严格遵守用水规定,不得到集体宿舍区公用水槽用水,不得到公司开水桶处打开水。
第二十二条套房宿舍楼的公共楼梯通道由各单元住户轮流清扫,确保公共楼道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无安全栏架的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等物品,以免砸伤他人。
第二十四条宿舍区内严禁饲养禽、畜。
第三节集体宿舍
第二十五条经常保持宿舍前水槽清洁,不准向槽内投脏物,确保水槽畅通。
第二十六条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一律不准住宿。
第二十九条晚上10:30前必须熄灯,熄灯后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室内成员如擅自发生变更,同室的`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向后勤处反映情况。
第三十一条卫生间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应经常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清厕人员做好厕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四节租房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租住公司的房屋,统一到后勤部签订租房协议,每月在工资中扣除租金及水电费。租期满后到后勤部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三十四条租户不得损坏住房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外),由本人负责修理。租期满后保持住房内各种设施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节浴室管理
第三十五条入浴应自觉遵守浴室管理制度,严格按先后顺序入室洗浴。
第三十六条入浴必须带齐本人上岗证及“浴票”方可进室洗浴(临时上岗证无效);上岗证及“浴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七条洗浴者必须爱护公物,注意保持浴室清洁。
第三十八条管理员应文明礼貌待人,须维护好浴室秩序。
第三十九条管理员做好衣服存放箱钥匙的发放和收取工作;管理好浴室内的所有设施。
第四十条管理员须做好浴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浴室的整洁。
第六节罚则
第四十一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20元。
第四十二条集体宿舍如使用煤气灶、电炉,除没收器具外,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医务室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务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时刻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第四十五条交接班时应该做好交接班手续(卫生、现金、应收帐款以及处方)。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医务室负责人向总裁办请假,其余工作人员向医务室负责人请假。上班时间如有公事外出,必须填好外出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进购。医务室需进购药品,负责人先做好询价工作,然后将购药申请单和价格表交总裁办,由总裁办审查后购药,医务室负责人以及入库人员做好药品入库清点工作,并在进货清单及发票上签字。无有效期药品不得入库,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出售药价由医务室会同总裁办共同商定,并及时通知有关财务人员。
第四十八条医务室的具体操作必须严格、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按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医务工作记录。
第四十九条医务室做到一病一处方,主诊医生所开处方须一式二份,经病人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空白处方向总裁办登记领取,不得缺号。
第五十条医务室实行药品与帐款分开管理。帐款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药品由医务室负责管理。医务室的药品、处方、现金须相一致,每月进行盘点,如发生药品、现金短缺,则医生与护士各负50%的责任,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一条医务室不得使用过期、无有效期的药品,对此类药品及时清理并上报。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须按规定销毁,违者责任自负。
第五十二条员工就医取药不能欠费(工伤等特殊情况例外),如发生欠费,应由值班者自行摧收。
第五十三条做好医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天小扫一次,每周大扫一次。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医务室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第五章食堂管理
第五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买菜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第五十六条员工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有剩菜剩饭,违者罚款50元。
第五十七条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五十九条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或打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六十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六十一条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六十二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六十三条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六章电话、手机管理
第六十四条集团内每部电话话落实到人,实行密码管理,密码专人使用,公务话费实报实销;私话自负。如有私话隐瞒或盗用密码者,除从工资中扣除全部费用外,并按照情节轻重予以5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五条直拨电话、传真机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拨打私人电话,违者,扣除所拨电话费用,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六条新装固定电话、商务电话、宽带,必须经部门领导审定,不得擅自安装。
第六十七条公司管理人员自行配备手机,并主动加入集团虚拟网。上班时间不得设置关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话费报销资格。不得以欠费停机、手机电量不足、手机损坏、外出忘记带手机等为理由拒绝接听电话。各部门相关负责人需保持每天24小时不关机。
第六十八条管理人员如需办理包月送手机,必须先经过部门领导同意,由部门领导报董事长、总裁批准,经批准同意后统一办理,不得擅自办理。包月期限内手机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包月期限未满离职,手机话费由公司帐户付费的管理人员,需主动办理帐户变更、续付押金、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其他自行付费的管理人员,由本人存足差额话费及押金,并办理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十九条手机话费管理:副总裁以上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400元内实报实销,401-6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超601元-1000元,按总额的7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四、五级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250元内实报实销,251-5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501-1000元按总额的5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六、七级管理人员150元/月,八、九级管理人员100元/月,特级办事员50元/月。另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经董事长、总裁批准,对部分管理人员的话费给予适当调整。
第七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出现话费量增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前3个月的通话记录,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报董事长、总裁批准后,给予相应增加其报销金额或报销额度。
第七十一条管理人员因出差(如省外、国外漫游)产生话费增加的,以当月通话记录为准,公话全报,私话自负。
第七十二条管理人员需办理手机号码由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的,必须经过董事长、总裁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只准一个手机号码。离职即终止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
第七十三条新聘管理人员,由所属部门领导根据其岗位级别,核定报销额度及起始月份,由总裁办人员办理话费报销手续。
第七十四条话费报销以单个手机号码为准,不得频繁更换手机号码,以当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话费专用正式发票为依据,隔月不予办理。
第七十五条手机虚拟网管理:公司每位员工均可享受一个入网号码及相关优惠政策,加入虚拟网时认真填写入网登记表,必须做到手机号码与本人身份证相符。如有更换号码,先取消原号码。网内用户不得无故拨打他人电话,违者,取消入网资格,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制度由总裁办拟订,经总裁办公会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十七条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制度3
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站(所)需购买办公用品时,必须事前填写购物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机关事务以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综合科和财政所统一购买,各行政科室不得发生任何办公用品购置费用。属政府公共采购范围的,必须待财政所办理完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购置发票(附科室申请单和办公用品领用签字单)由综合科科长、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签字后按财务制度执行,分科室核算,否则,不予报销。
2.各科室业务电脑必须由业务人员专人保管,其他人员(特别是外科室人员)禁止擅自接触业务电脑,禁止在业务电脑上玩游戏。电脑正常维护和软件升级(包括打印油墨和打印纸)统一由综合科和财政所在公采办中标的电脑供应商中选择一家或多家购买和维护。各科室电脑系统(含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进行故障维修(或软件升级)前必须由经手人填写书面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或升级理由),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财政所通知定点维护单位进行维修(财政所负责做好通知登记,维修完后由科室业务人员签字证实),按月或按季分科室结帐(结帐发票由财政所签字后附科室申请单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3.对所有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科(室)、站(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综合科、财政所及相关办公室各执一份备查。
4.购置的物品因种种原因需报废、处置或出售的,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其处置收入要如数交回财政所,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不得私自截留。
5.每个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物,合理使用,对因丢失和违章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属自然损失的,由领导批准及时核销。
二、水电及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1.厉行节约,减少水、电费用开支。下班之前,职工应将办公室电脑、热水器、空调器和其它电器电源关闭,否则要支付
所用电费并承担因此而出现的事故责任。
2.严格控制话费支出。每个科室固定电话费不得超过10元/人.月(座机费除外),超支自付。职工不得使用办公电话聊天,若当月街道电话费超过1500元时,其超支通话费和除通话费、座机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其当事人负责。
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办事处公务用车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调派。坚持急事急办、先远后近,先公后私、先内后外、先主要领导、后副职领导的原则。
2.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的,需事前报告综合科,且由车上职务最高的人员签字证实,驾驶员不得单独经手公车加油。公车若需维修,驾驶员应填好车辆维修审批单,2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审签,超过200元的经主要领导同意。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财政所派人一同前往监督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3.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和清洁卫生,服从综合科的安排,无故不出车一次视为旷工一次处理。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交与他人驾驶。本单位职工因私用车或外单位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收取一定费用。街道每月对每辆车发生的用油费用单据进行一次核算,车辆用油按每辆车公里耗油和里程进行控制。
5.驾驶员行车必须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若出现交通事故,属驾驶员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的资金差额部分,由办事处和本车驾驶员各承担一半。
6.节假日(包括周末)必须保证一辆车停放在办事处院内,以便急用。
四、清洁卫生制度
1.职工上班要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室内办公用品整齐有序,不得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东西。
2.机关职工坚持每天小扫除,周末大扫除,随时保持办公室及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由综合科不定期检查,并作好记载,差
的要通报。
3.重要节日和一些接待活动,如因有关科室清扫保洁不到位,影响单位形象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关科室和人员负责承担。
五、安全保卫制度
1.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分管领导要利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及保密教育。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在各个节假日对各科室、站所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隐患,责令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2.下班要关好办公室门窗,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票据、帐簿、文件等,若发生丢失,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守则》,要自觉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保管好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后勤管理制度4
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各村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机关各项开支实行分级审核,统一审定入账。各条线的支出须事前请示,凡未请示,不予报销。支出票据报销时必须手续完备,由经手人注明日期、事由、用途,再报领导签字报销。未经签字同意,不予支出或报销。单张发票在1000元以下的由镇长签字报销,1000元到10000元的,书记签字报销,10000元以上的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由书记签字报销。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支出票证不是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
4、办公室及各办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统一制定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镇长同意后方可购置,属政府采购的,由财政所按采购程序采购办。
5、不准私人借公款。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字,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帐结清。
6、差旅费报销,凡是上级明文会议或有公事需要外出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出差单,回来后由镇长审批。外出考察学习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7、镇各办、所的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后勤管理制度5
水电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资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使全体师生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依据《电力法》、《水资源管理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查不到负责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备案,发给使用许可证。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规论处。
(一)所有人员必须要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维修。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各部门科研、创收和各承包户基建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
第八条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宿管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后勤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条各处室、系部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到后勤管理处核定用水、电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否则不予供水、电。
第十一条窃用水、电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十二条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电或窃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用电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理》执行。
第十六条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后勤管理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行财处交纳。
后勤管理制度6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校园后勤管理制度。
2、校园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校园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务必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审额。
校园经费支付原则
不违反财经纪律,不铺张浪费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校园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校园收支状况。
4、每学期末向教师公开福利分配状况。校园后勤管理制度。
三、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校园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总务管物,不管钱。
2、校园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校园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校园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校园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人,根据状况酌情赔偿。
成立校园清帐小组,每学期期未对校园的帐目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
每学年对校园帐目(包括资产使用状况)财产向校园教代会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职责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职责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思考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簿册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的务必经教导处批准。
后勤管理制度7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严格支出。凡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暂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学校对外的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由校长审批才能付款结算。
4、严格掌握存库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不准透支,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各室场负责人把财产物品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学校固定总帐,室场明细帐,帐物相符,每学期要逐项检查财产情况、新增财产要及时入册,自然损耗的要申请报废,审批后注销。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因此每位教师复印、速印要登记。
3、领发制度。领取物品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以明责任,防止校产流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校产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长审批。
4、爱护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湿、防晒、防锈、防腐。合理使用,人为损坏、遗失校产者照价赔偿。
5、学校贵重器材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dv摄录机、复印机、速印机、数码相机)。
三、采购工作制度
1、学校所有采购工作必须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指定相关有专长的人员购买。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学校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必须经校产管理员、相关室场负责人、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
四、水电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水电安装、维修由指定人员实施,线路安装必须规范化,
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节约用电,出操、集会或室外授课必须关灯、关风扇,放学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电脑、电视,切断电源,放假要关总电源。
3、珍惜用水。如厕后冲水、洗手要关好水龙头,防止滴水或水长流现象,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五、校园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1、校园绿化要系统地整体规划,持之以恒地搞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
2、师生要爱护花木、草坪,严禁攀树折木,采摘花果,掏鸟窝。
3、保护树木生长、净化、美化,绿化校园,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枯叶、废纸、杂物等。
4、校园内的一切花草树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动,如需要更动必须征得校长同意。
5、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除虫、施肥、浇水、修剪。
6、各班每天对校园卫生包干区进行两次清洁,主要扫除垃圾、清楚杂草、清理积水,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活动环境。
7、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请不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乱扔垃圾、纸屑、瓜皮果壳、食品饮料包装袋。
8、做文明学生,大小便后要冲水、洗手,不乱涂乱刻乱写,不做有损文明形象的事。
六、门卫管理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必须由老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开进校园(下雨天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学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学生入校时间:上午7:30,下午2:00
学生离校时间:上午11:50,下午6:00
后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校园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校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带给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资料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礼貌、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①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构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②校园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③总务处应建立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持续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①校园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构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礼貌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校园意见安排。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③群众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④教职工群众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校园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礼貌。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务必持证上岗,熟悉校园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校园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④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校园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资管理。校园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校园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校园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资料组织采购。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校园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校园,食堂每一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②食堂营业时间要思考就餐者的实际状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善工作。
5、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6、膳食管理体制。用心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校园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校园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职责,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校园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校园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④配合和支持校园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校园收入管理。校园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校园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校园,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贴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后勤管理制度9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后勤中心书面申请,由后勤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后勤中心报修,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后勤中心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后勤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对水电资源有的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生产及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水电的供应管理
第一条水电供应首先应确保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和教学的基本需要,同时又要做到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第二条水电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以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水电浪费。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的水电设施不得自行转让给他人使用,如确属需要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批报手续。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因事业发展,需水电增容时,应到总务处水电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为了对突发性故障做出有效反应,水电管理部应随时检查水电运行情况,经常与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取到联系,对停水停电情况及时发出通知。
水电使用管理
第六条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直接耗用以及为此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水电耗用属合理用水用电范围。包括照明用电,动力用电、饮用水、卫生用水、教学实验用水用电、生产用水用电。
第七条以下情况属违章用水用电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接用电源及安装任何电器。
(二)、利用工作之便改变原电源端口用途从事烧水、做饭、取暖等。
(三)、利用公共用水洗涤私人用品(不包括学生和住单宿舍的教职工)。
(四)、未经允许将本单位用水用电设施借他人使用。
(五)、其他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水电工程管理
第八条学校内任何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未经水电管理部同意,不得私自拉管接线。
第九条如需更换、移位、拆迁、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电气线路及用水设备,必须按水电管理申报程序提出申请,经水电管理部审核,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经水电管理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
第十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施工方需向水电管理部移交水电、竣工图一份,以备维修管理使用。否则水电管理部有权不予接水接电。移交验收以后,水电管理部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的供水工程及输变电工程由水电管理部协调施工,以便以后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倒杆、断线、挖断电缆、损坏变压器,掘断水管而导致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除对肇事者按实际损失额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水电计量及收费
第十三条表计管理
(一)凡属于计费的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它方法解决。
(二)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是水电管理部负责。
(三)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天)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对未安装计量表者,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水电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
(四)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管理,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计量表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外;另测算使用水电费按2倍计收水电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
(五)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计量不准,需要退补水电费的,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用户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电费。
第十四条水电费收取
(一)水电管理部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二)水电管理部应强化水电费回收管理,定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水电管理部门确定的水电费及时缴纳,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水电管理部门发出缴纳款通知单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千分之五计收。
(三)水电管理部应及时清理欠款,对连续二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四)对租用学校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电费,水电管理部直接向承租单位或个人收取水电费。
违章处罚
第十五条违章私自接电线、灯头,对违章者提出批评,并及时拆除电线。
第十六条对寝室绕过电表接线用电、改装电表接线或伪造、或启动电表封印,以及采用其他方法使电表计量不准的违章用电行为,按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并按追补电费的3—6倍处以罚款。如违章用电起始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六个月计算。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供电设备损坏和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表前用水私自改动表前供水管道和水表位置,或用不正当方法使用水表停滞运行、失效或损坏的违章行为,除追缴水费外,每次应处以水费3—6倍的罚金。
节能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推广节能产品。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确系教学、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器、电炉、大型加热设备等,必须事先向水电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第二十一条水电管理部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加强对校区水泵房、蓄水房配电房、开闭所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做好泵房机组、高(低)压配电柜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泵房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授权总务处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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