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可以概括为对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工作的回顾、分析和总结。通过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我们可以发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强调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实现情况、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的方向。同时,我们还可以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的交通安全挑战。
总之,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
通过上半年车队的行车情况,现将华苑煤业车队工作总结如下。华苑煤业综合管理部车队一直将交通安全和职工安全放在首位,车队通过多重途径提高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交通安全的指示,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秩序,消除了因交通违章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确保了华苑煤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规章制度方面
自车队建设以来,严格按规程办事,检查落实到位,坚持科学有效进行管理,近年一切交通事故为零。车队安全、认真、全心全意为领导和职工服务,受到一致好评。
1、车队通过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来规范公司派车、出车流程,在必须使用公车外出时,一定经过公司负责领导批准,履行派车手续,没有履行相应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出车。
2、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并通过测评制度,从职工满意的地方做起,从职工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切实为公司职工提供最好的服务。
3、严肃各项考核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的人员要不留情面的坚决处理,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渗透到每位员工。
二、交通安全方面
安全工作是车队重中之重的工作,可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丧失安全就会丧失一切,一百减一等于零。车队全年自始自终狠抓安全管理,时时事事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因此,为了切实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落实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车队多次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公司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及行车规范,增强驾驶员对不同道路情况的处理能力,加强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掌握交通安全的各种动向。
例如:在6月23日下午,华苑煤业综合管理部车队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请来了灵石县两渡镇交警中队队长刘月亮,通过此次活动,落实集团公司“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三项工作,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刘月亮队长分别从酒驾入刑内容、疲劳驾驶危害、车辆上户审验程序、省厅20__年新出台的条款及处罚标准等几方面内容分析讲解,并结合交通事故视频为全公司司机敲响了警钟。
三、维护保养方面
1、车队多次通过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目前运行的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特别对动力、转向和制动系统进行了全方位重点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立即送修,杜绝“病车”上路。
2、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监督和纠正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出现超速、超载等情形。
3、完善汽车安全行驶的配品配件,为公司每辆汽车统一配发灭火器、警告标志等,增加在不利天气下安全行车的能力和提高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四、车辆管理方面
随着华苑煤业的步步前进,各级领导用车需求日益增加,车队领导经过科学调配、满足了领导用车需求。车队所有出车的人员都是精神饱满、技术全面;车辆都是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行车文明驾驶、谨慎开车,做到安全有保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车队所有人员都随叫随到,及时出车,无条件服从命令和指挥,高质量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全队为了保证领导用车安全、及时,出车前、归队后,车队人员都能认真检查和保养车辆,车辆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随时派车,随时出车。我队出车归来的车辆,必须按时归队,必须按车位停车,严禁在外乱停乱放。
夜间无论什么时间,执行任务回来的车辆,都要在指定位置停放。在外长途的车辆,要把车保管好、使用好。严禁私自跑车,严禁私自绕道办私事。
车队人员都牢固树立了安全行车意识,把安全熔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车上,出车前都能自觉检查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完好;行驶中,都能自觉依法行车,遵章行车,确保行车安全,确保安全行车已成为全体司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总结华苑煤业车队上半年安全工作,我们将更好地做好下半年的交通工作任务,综合办车队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刻领会学习“安全生产月”活动宗旨,将安全主题落到实处,保证安全、提高服务,杜绝一切事故的重要性。车队全体驾驶员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企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车队应有的贡献。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2
今年的春运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圆满结束了。在春运的45天里,公司实现了“安全、优质、畅通、有序”的春运工作目标,消灭了一切行车事故、货运事故。全面完成了生产运输任务实现连续安全生产6139天。
现将春运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
为了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公司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自律”的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分头把关。春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近一时期的运输工作情况、安全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做到了安全管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春运宣传工作
为了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实现,公司加大了春运的宣传工作,分别召开了经理办公会、安全委员会、职工大会,对上级的文件精神进行彻底传达,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公司的春运工作安排,利用高天通讯、春运简报等形式对春运工作进行宣传,真正做到了宣传到位,人人皆知。
三、加强具体工作落实
对于__公司的春运工作来说,主要就是安全工作。为此公司在春运期间对公司各科室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并要求各科室严格进行落实。公司各科室联劳协作、齐抓共管,把春运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职工认真执行各种作业标准,真正做到了标准化作业。春运期间,防止了1起可能发生的机车车辆侧面冲突事故。
运输科和机务科作为主要生产科室,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每天都会利用交班会的时间搞安全预想:根据当天的人、地、天、车、物布置有针对性的作业方法,使大家知道作业中需要注意的是什么,重点防范的又是什么,做到安全生产;为了促进作业标准的落实,他们每天利用交班会的时间进行规章试问,一人问,大家学,使大家都能熟记规章和作业标准。另外,他们严格卡死作业中的计划、指挥、联系、检查、确认、信号、速度、了望、止轮等关键环节,重点看住挤、撞、脱等惯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有了可靠的保证。
业务科职工尽职尽责,把真心诚意为货主服务放在首位。各岗位货运员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卡住核对、取送、监装监卸等关键环节、每一辆重车都要经过3-4次核对才能将车取回并送到卸车地点,杜绝了货运事故的发生。
工务科在春运前对管内所有线路、桥涵、岔群进行了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工务科干部职工以雪为令,每次都能及时进行雪后的道岔清扫、线路巡查、道口槽的清理,确保运输畅通。
电务科在春运前对所属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保证了春运期间信号、通信、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别是经历了两场雨雪的考验,锻炼出一支爱岗敬业、能打硬仗的职工队伍。
办公室加强锅炉检修,确保安全供暖;为确保通勤车的安全,春运前专门召开了汽车驾驶员的会议,要求各位驾驶员要认真检查各自驾驶车辆,不准通勤车带病行驶;严格控制驾驶速度,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为一线职工服好务。
保卫科加强了春运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夜间增加两名协勤人员,对站区进行监管。另外,公司的几处容易发生物品丢失的部位,增派了看守人员,保证了公司财产的安全。
安全部门加强检查,做好监督工作,搞好春运宣传工作。在主管副经理的带领下,定期查岗4次,重点检查卡死制度和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春运期间,安全科经常添乘机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设备情况。
公司加强了值班值宿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有关科室的科长经常到公司检查工作,经理还亲自到公司查岗。另外,公司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现漏洞。这充分说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每年都会努力抓好春运工作。今年的春运工作顺利而圆满的完成了,为全年的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会继续努力,搞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安全年而努力奋斗。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3
伴随着出行旅客客流的逐渐下降,为期40天的春运终于圆满结束,20__年春运以来武昌车站售票车间在认真贯彻落实全路关于20__年春运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下,实现了春运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春运任务,铁路春运整体面貌发生了重要变化,实现了历史性进步。20__年的春运对于铁路售票工作来说是一次新的起点,也是以后的一个方向,铁路沿袭几十年的购票方式在20__年的春运中得到了真正彻底的改变。现将今年春运工作总结如下:
一、转变观念,重在服务
今年的春运对于铁路来说提到最多的莫过于服务,提高铁路整体服务旅客的质量,改变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服务工作粗暴的传统观念,做好每一位来到窗口的旅客的服务工作,把春运工作作为展示行业风貌、提高竞争力的机遇。做到“全面服务,重点照顾”。对于重点旅客与特殊群体提供购票方便。这是铁路今年春运工作所要抓的重点,对于每年春运都处在风口浪尖的铁路部门,20__年的春运对于铁路的关注度丝毫不输于以往任何一年,在没进入春运的前几个月关于铁路各方面的报道就特别的多,铁路上的一举一动都引起社会很大的关注,社会对于铁路部门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可以说是人们的维权意识更强了。
因此作为铁路售票工作来说不再是以往关于能否买到票的问题,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的局面至少在近几年是很难改变的,这也不是我们一个普通的铁路售票员所能解决的,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做好每一位来窗口的旅客的服务工作,做好我们该做的事。而且随着铁道部的撤销,铁路政企分开后的市场化经营模式,只会对服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大家也在慢慢转变这种观念,做到非常时期非常对待,调整心态,对待好每一位窗口的旅客。
二、科学增开窗口,实现售取分开
车站20__年春运售票以便民利民,方便旅客购票为目标,发挥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优势,并根据互联网、电话订票等新型售票方式的特点,科学增开取票窗,增设临时取票处,调整窗口功能,设立多个取票专窗,车站窗口功能主要为取票与办理退票与改签。为应对旅客取票高峰,车站对第二售票厅进行改造,并在春运前增设了20多台自售与自取机,合理增开临时取票专窗,保证旅客购票、取票方便、快捷。实行售票、取票分离,为旅客提供快捷、人性化的售票、取票服务。20__年铁路系统的售票方式随着去年开通互联网电话订票,并总结经验进行技术改造后,今年的售票方式彻底有了改变,以往彻夜排队购票,票厅总是爆满,人员彻夜加班轮番上岗机器设备磨损严重的局面得到了彻底改观,让售票窗口的工作压力大大的减少,这是铁路售票工作以后的一个新发展方向,以后更多的机器与设备将取代人工,自动化程度会更高,人们的`出行会更加的便利。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以后会慢慢完善。
三、民工团体与学生票设立专窗
车站按部、局的规定要求,全力做好民工团体票发售工作,车站通过向社会媒体多次多方宣传,走访部分民工集中的企业,切实做好返乡民工团体票发售工作。并派售票员进入基层企业进行发售车票,方便不会网上订票的农民工团体。开设学生售票专窗,并将学生票售票时间提前二十天,受理学生个人购票业务。让这些特殊群体能及时买到票回家过年。
四、运输进款与局担当取得好成绩
今年的春运售票二班的广大职工在领班的带领下,做好每一位到窗口旅客的服务工作,引导旅客购买心仪的车票,并很好的进行了客票的营销工作,既满足了广大到窗口买票的旅客,也圆满的完成了今年的运输进款收入,并在运输进款与局担当进款收入评比中取得了三个班第一的好成绩,这也让广大的售票二班同事更加的有了信心,丢掉了以前总是慢的头衔。没有让领班每天苦口婆心的努力白费,不是比别人慢,更重要的是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好这个工作愿不愿意去搞好营销与推荐,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只要你想做没有做不好的。
五、缺点与不足
今年的春运对于铁路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春运,春运年年都有但今年对于铁路来说是一个转变,购票方式变化,铁路部撤销,铁路将迎来新的发展,正式走人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后,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虽然互联网改变了铁路这么多年来的购票方式,但同时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也是相当多的,任何一个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在方便了旅客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订票名字打错、身份证号输入有误、或是付款成功但没有购票记录以及一些我么都没见过的一些列新的问题,随着这个新事物的出现也接着出现了,这也让在广大一线的职工频频被旅客诟骂。
当然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慢慢的解决与完善,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还有作为一个售票员的盈亏始终没有办法避免,但是缺口却越来越大,这肯定是要么多找或少找给旅客的钱,当然没有人愿意自己差钱或多钱,谁也不愿意但要想办法让这个缺口越小越好,大家双方都可以减少损失。
20__年的春运已经结束,但对于铁路工作者来说天天都是春运我们的标准一天也没下降。
我们时刻保持最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每天的挑战。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4
20__年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历时40天。据统计今年春运期间全镇发生火灾1起,交通事故起,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运工作,确保春运顺畅、安全、有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镇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根据20__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我镇遵循“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和“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旅客乘车方便,出行安全,服务满意,管好自家车,看好自家门,教好自家人”的工作目标。为做好春运工作,一是镇政府及时成立由综治副镇长陈旺信任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期综合协调工作。二是成立了吉阳镇春运交通安全暨治安防范巡逻队,队长由派出所所长兼任,成员从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公路站中抽调人员组成。进行24小时巡逻视察,并把检查结果归档。三是实行春运工作行政区域包干负责制,向各村、有关单位下发春运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四是召开春运动员会,做好春运动员部署,使各职能部门、每位车主、驾驶人都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气氛
为做好春运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春运伊始,我镇就紧锣密鼓地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一是坚持在闭路电视上播放春运标语,防火标语至春运结束,提醒人们自觉遵守春运规定;二是利用宣传车进行春运宣传动员;三是利用墙报、专栏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跨街标语等形式对春运工作进行宣传;四是及时反映春运动态,弘扬好人好事,曝光典型案例,并做到每天向市春运办电话汇报一次春运安全情况,每10天报送一次书面春运工作情况。
三、强化措施,精心部署
为做好春运期间,探亲流、学生流、民工流的运输工作,我镇一是抓源头管理,根据历年春运经验,进一步做好运量预测,认真制定春运组织方案,备足机动动力,及时快捷反应各种突发情况。同时认真做好吉瓯线路上旅客及山区和边远等线,短途的疏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二是对参运人员加强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交通设施提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对检查结果不合格、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参运。同时对每个营运驾驶人员签订了春运安全工作责任书,严禁农用车、拖拉机、柴三机等非法载客。三是开展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驶的春运安全活动,对墟日、节日期间客流密集区域,实行监控,严禁吉阳至张坑,吉阳至大蓬,吉阳至胜利,吉阳至曹墩等三级以下公路夜间行驶。四是加强对事故多发点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公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对有碍车辆通行的路段及时清理障碍,以确保安全。对依山傍水、低洼、高寒山区和易出现崩塌的路段,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五是根椐今年连续几天霜冻寒灾情况,对圭历至张坑沿线,受冻雨影响交通受阻地带,及时组织人员,实行抗灾排险,疏通安全道路,确保行车安全。
总之,在春运期间的40多天里,我镇对春运安全做了大量的防范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安全工作刻不容缓,马虎不得,决不能放松,要继续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力争在今后使我镇春运服务质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5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确保春运工作开展有效、有序。我县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李鸣副县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20__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由县人民政府印发下发到各乡镇、场及各单位。1月8日,召开了全县春运工作动员会,就春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及运输企业签订了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期间,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晏秋林、县人民政府李鸣副县长等领导还多次听取春运工作专题汇报,并要求全体参战人员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保安全畅通。
同时,加大对春运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方面,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督导组多次深入我县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另一方面,大队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化检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为隐患于末然,我大队从源头入手,严格管理。一是严格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同公路、安监部门对全县通行客车的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段,及时向公路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交通、公路部门认真履责立即落实整改,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了夜间禁止客车通行的禁令标志,在县、乡道路弯急坡陡、临崖傍水处设置警示、警告标志牌近百块。二是严格客运车辆及校车的管理。会同运管、教育部门对客运车辆及校车进行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对车辆安全检验及维修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凡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不得作为“校车”装运学生幼儿。三是严格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对客运车辆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严禁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驾驶客运车辆及校车。同时,大队与客运车辆驾驶人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并组织他们进行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要求他们遵章守法,安全行驶。四是严格低速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管理。督促低速货车、拖拉机安装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对辖区内的低速货车、拖拉机进行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进行看管,坚决杜绝其载客营运、超载等违法行为。五是严格客运企业管理。要求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制度,看好自己的车,作到病车不上路;管好自己的人,做到身体不适的人不上车驾驶;把好自家的门,做到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车辆不出站。
三、强化巡逻管控,保障安全畅通
针对春运期间人、车流量急剧增加,我大队科学安排勤务,严格路面管控。期间,共出动警力1120余人次,检查车辆四千余辆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一是实行警力下沉。春运期间,大队一律取消休息,除机关必要留守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充实到到路面,并将巡逻车、测速仪、酒精仪等装备全部投入到路面,增加巡逻频度,同时,提高民警的管事率。二是强化重点路段管控,对铜棋线、密西线等危险路段,省道修铜线、上铁线及城区道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纠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天气状况,遇大雾、冰雪天气,通过短信信息平台、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路况和交通信息,增派警力进行巡逻,并通过车载显示屏、喊话、放置警示牌等形式进行安全提醒。对冰冻路面、雾大能见度低路段,必要时进行封闭,派民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四是严格春运检查站的.管控。排埠省际春运服务站和带溪市际春运服务站,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检查到位,对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检查必登记必进行温馨提示。
与此同时,针对春运交通安全违法特点,我大队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先后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三反(反超员、反超速、反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及城区秩序整治三个专项行动。共查扣摩托车三百余辆,查处客车超员6起,卸客转运76余人次,无证驾驶摩托车、客车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城区交通拥、堵、乱问题得以缓解。
四、加强教育宣传,营造春运氛围
围绕“春运”主题,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铜鼓电视台、铜鼓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刊播公益广告,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反映春运工作动态,曝光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利用移动短信平台、车载显示屏进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期间,共编发短信三万余条。三是在省道、县道、人车流量大路段及各集镇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在办证大厅、铜鼓汽车站播放宣传片。元月1日,还在人口密集的西湖广场设置了彩虹门,摆放宣传展板60块,散发宣传单1000余份,发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漫画读本》及《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各500本。四是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张贴宣传挂图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千余份,并根据不同的群体,有针对性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辅导。
五、深入开展大走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平台,改进执法理念。一是大力倡导人性化执法理念。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对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不处罚,以教育为主。为方便返乡民工办证、验证,办证大厅开设“绿色通道”,无论何时,都随到随办,决不让当事人走二趟。二是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包村点、社区对困难群众、职工进行走访,送去过年物资和慰问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回访,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大队力所能及予以帮助。三是进乡镇、进企业、进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寻求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理解,征询意见、建议。
春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还落实不到位,各单位配合协作不够。二是警力不足,致使源头管理不够到位。在今后工作中,我大队将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县经济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__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6
20xx年,通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更加有效地落实和运行,道路安防工程更加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更加完善,广大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隐患排查整改更加到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现将我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我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缪蓉担任组长,副镇长缪鹏担任副组长,交管办及各村(居)、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交管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与各村(居)、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逢场天、学校、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播放警示片、宣传海报等形式做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在9月1日开学之际,到水观中学校、大垭中心校、xx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教育13次,播放警示片5部,开展“五进”活动18次,散发传单2100余份。
鉴于农村道路交通村级营运拉客的现状,我镇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针对公路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含接送学生三轮车、摩托车、面包车、私家小车)、重中型货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辖区23辆面包车和300多辆摩托车进行登记备案和教育谈话,有效的杜绝了重点整治的各类车辆超员、超速的情况、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统计,对我镇辖区所有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对客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监管,不断完善我镇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
出台了村级劝导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村级劝导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使村级劝导员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为保障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交管办多次联合片区执法中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共劝导惩治各类违章违法行为276余起。镇交管办在辖区学校放假时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进行监管,并查处一辆非法搭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面包车,并转送水观执法中队处理。
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全年处于平稳态势,但由于交管办人员配备不够,且均身兼数职,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平时上路检查工作开展相对较少且没有执法权,交管办工作做的还不够尽善尽美。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7
20xx年度我校继续以“平安校园”创建为目标,把维护校园安全、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师生平安为重心,列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取得了一定成效,经努力被授予“平安校园”。现将学校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地处大桥镇西北2公里处,是大桥镇通向县城的主要交通要道,交通流量大,车辆经过密集的地方。且学生居住分散,道路环境复杂,日常车辆来往频繁,交通事故极易发生,所以,学生上学、放学的途中安全一向是我们关注和教育的重点。严抓这项工作,是我们安全管理的重头戏之一。每学年校主管部门都制定有《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学生路途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并根据计划有序开展工作。
20xx年度继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不断的工作积累中逐年修订和规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现已建立了多方面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共58项规章制度,其中就包括《学生交通安全制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校园车辆停放制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等。
针对乘车、骑车、步行三类不同的交通行为,在同一形式的教育主题下,根据学生不同的上学形式,制定不同的安全措施。首先,建立各类学生档案,主要包括班级、姓名、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以备关键时刻能及时查阅。
其次,对各类学生明确交通要求。骑车学生:明确年满12周岁的学生,经车辆检验合格,才允许骑车。建立骑车学生档案,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对于违规骑车和车况不好的情况,一经查明立即进行批评指正。对于屡教不改者,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步行学生:班主任做好途中情况的了解和小结,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每周开展行为规范示范生评比,每学期进行表彰。
再者,建立外出活动审批制。这是我们在吸取教育局做法的基础上设定的。主要指在教学时间内,教师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活动、训练、参赛,必须先向安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外出活动审批表》,写清外出事由、时间、参加人数、活动地点、组织教师、安全保障,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方可外出,并及时做好外出小结,尤其是对外出期间发生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反思。有了这样的申请审批制,学校对于任何的外出活动都一目了然,对于具体的情况也有清楚的了解,在接受申请时会考虑一些具体的安全要求向组织者提出来,有利于对外出安全的指导。
由于管理的到位与落实,我们严格控制了学生校外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工作也受到了辖区交警中队的好评。
建立正确的交通意识是实现交通安全的关键因素。07年度,学校共举行两次“三生”(乘车学生、骑车学生、路队学生)安全会议,做好两次交通安全图片展、三项主题教育(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周)、三资安全讲座。此外,在各班级展示台上设立“安全宣传角”,给各班印发《安全公约》和《安全制度》等资料,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自护手册》等知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在教师中利用全员安全培训有针对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省、市、区有关交通安全工作文件,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校还自行聘请了一名交通安全辅导员,作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辅助者。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请他们着重对本地区最近阶段发生的一些重大交通事故进行讲述过程、分析原因,使学生从血到教训中受到震惊和教育,从而提高他们的交通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增强活宝自救、自护的能力。再者,联系交警站,利用他们提供的图片,在学校内进行展示,在组织学生参观的同时还引导他们谈感想、写体会,发现自身在日常交通中的不文明行为,积极改正。把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襁褓”之中。
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学校成立有“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联络小组。”校长对学生安全工作负总责,总务主任主要负责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保障,各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的教育和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任,车辆管理教师主要负责路途安全和学生按时上下车。遵循以上责任目标,学校安全主管领导与各相关教师签定安全责任书,并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减少伤亡事故”的要求,进一步确保了交通安全,加大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力度。
为了让学生能安全的出入校门,学校专门安排教师维持交通秩序。并多次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在路口设置了交通警示牌。学校附近原来没有公交车停靠站,乘车的学生上学、放学都要走近二、三百米的路,经常会发生被自行车刮倒、碰到的事。学校看在眼里,经过坚持不懈地和公交、交警部门协调,终于在靠近学校的路口设置了一个临时停靠站,减少了相应的安全隐患。上学、放学,由值日、值周老师陪同值日干部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工作。
学校周边不卫生更影响着学生的安全,被石头绊倒的事件时有发生。遇到下雨天,路面更是泥泞不堪,坑坑洼洼。学校平整了马路。整顿之后,学生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周边环境的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年来,我们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尽力消除学生交通安全中的不安全隐患,也取得了满意的成效,没有一例事故发生。但我们也看到,学生交通仍存在着一定的隐患。主要是存在驾驶员和社区居民中的淡薄的交通安全意识,往往会危及到学生安全。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重视做好这项工作,及时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确保师生的安全,以无愧“平安校园”的称号。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8
我班按照学校的要求,于20__年09月18日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以。在学校正确领导和交通相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班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将学习以来做如下总结:
一、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没有安全,谈何教育”是我们的共识,也是我们开展任何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识到位。充分利用每天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班学生的实际,同时在班上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教育。班级学生与学校签订了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细心操作,提高安全系数
虽然教育疏导是我们最重要的工作和主要的教育手段,但毕竟学生是缺乏自控能力的未成年人,家长中也不乏怀侥幸心理的人,所以加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还需要我们不轻易放过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三、主要工作回顾
(一)学习前制定了学习计划,按时对学生进行学习教育。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二)在学习过程中,注重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我班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常识,加强我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专题课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张贴书写固定、步幅标语,出示黑板报宣传等。
(三)在学习中,认识道路安全标志,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行走安全、外出乘车安全。
总之,我班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学校及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教育学习。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9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阆中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现将__镇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
按照市委、市府和市道安办有关文件精神,__镇年初确定了交通安全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马旭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胡曦同志为副组长,应急办、交管办、各村(社区)等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切实加大投入。__镇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同时,加大了对道路及配套安全设施建设和养护的投入,做到在硬件上缓解道路交通供求矛盾。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我镇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考核范围,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确保全镇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增长”的重要载体,推动事故预防责任落实的主要抓手。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部门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了__镇道路交通安全总体态势平稳。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0
春运是全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局之战,根据总队、支队的工作方案,领导班子于1月20日召开xxx队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动员大会。1月21日,大队召集客运公司、客车司机及收费、养护、路政、隧管等部门召开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并成立了春运道路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安功担任组长,副队长王志勇、陈彦武担任副组长,大队其他民警为成员。
1、1月23日,高速一支队xxx队陈彦武副队长对兴县客运站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而达到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加强源头管控。
2、1月31日王志勇副队长、杨志斌到兴县南参加兴县南通车协调会时与兴县县政府、应急办、交通局、交警大队、岢临建管处收费、养护、路政、安全部、隧管站、监控中心就深化“20xx春运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3、2月4日大队精心组织开展春运启动日主题宣传活动,拉开了“平安出行、情满旅途”为主题的春运宣传序幕,悬挂春运宣传条幅和粘贴安全知识宣传画,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春运宣传氛围。
春运期间,大队充分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启动交通警察执法站,科学安排勤务,严密路面管控,从严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
1、重点车辆和人员:加强对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微型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其他重中型货运车和驾驶人的情况掌握和动态管控。日常中做到“七必查”和对重点车辆发现一起检查一起,检查一起登记一起。
2、重点违法行为:依托春运安全检查站对超速、客车超员、违法停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倒车、违法超车、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营运客车及危化品车辆违反夜间管控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
3、开展重点违法集中统一行动。大队在兴县东收费站设立春运安全检查站,分别于:1月24日、2月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5日、部署开展全省统一行动;分别于1月31日、2月9日、2月14开展大队统一集中行动日。集中查处超员、超速、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
4、重点路段:加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路面隐患能发现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及时。春运期间排查道路安全隐患7起。
春运期间辖区普降雪,道路湿滑难行,能见度低,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受阻,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雨雪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大队第一时间掌握路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和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大队民警每日会同辖区路政、养护等部门就路面情况进行分析预判,科学组织、及早撒盐除冰。会同气象部门提前利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道路交通信息,提醒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路面情况,确保安全出行。
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要联动发布交通提示信息。要在1月23日前完成“两公布一提示”,公布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公布春运出行指引、人车安全提示、拥堵疏导指引、交通事故处理指引。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事故、天气、服务区饱和状态以及警方分流管控措施,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二是从20xx年1月开始,大队结合实际继续组织以“情满旅途”为主题的春运宣传活动,创新形式,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理性出行。在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分类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向社会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的同时,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选树典型模范,释放积极能量,展现队伍良好形象。
20xx年春运自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大队共出动警力550余人次,出动警车140台次,启动1个交警执法站,共检查机动车400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6条,粘贴交通安全宣传画40余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在辖区并未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伤亡事故,20xx年的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总队、支队领导的充分肯定。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警力严重不足。二是宣传力度不足。有些驾驶员不遵守安全行车规定,仍然超员、超载。周边村民安全意识不强,会为图方便而行走于高速公路。
(一)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友邻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路政、养护等部门联系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同时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所有民警必须协同作战,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克服一切困难,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加强规范执法。要求每名民警在执勤时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执法过程中,使用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手势,陈述违法事实,讲明危害和处罚依据,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虽然通过春运期间的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民警巡逻过程中仍会不时发现有行人行走于高速路上。大队要继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窗口宣传阵地建设,拓展宣传途径和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双微等自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事故易发路段,及时给管理处发函,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狠抓内部管理。加强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确保队伍管理绝不能发生任何问题,执法执勤绝不能出现任何闪失。大队教育广大民警充分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广大民警能够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士气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农村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三条境内涉及农村道路交通活动的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村应当督促辖区内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妨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乡镇人
民政府、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村委会专人监管,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其成效纳入相关单位绩效管理。
第二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第七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实施。派出所、农机站、安监站等部门要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委托执法,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第八条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抓好农村交通安全。
各乡镇相关站所、各村要切实履行好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要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并依托这些载体,把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落实到辖区每个单位、岗位和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要做好镇、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装,对危桥险路隐患的整治,要配合农机站切实做好我镇机动车及驾驶员基础台账的建立,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派出所要指导各村(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及时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农机站应加强对农村道路上行驶的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管,履行对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的核发、审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职能,杜绝给未进公告目录的拖拉机核发牌证。
第九条安全生产办公室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和路面管控,查处并纠正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轮、三轮摩托车)、货运汽车、自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超速、超载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短途客运市场。
第三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第十条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文件的要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我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的民警、农机、安监等人员全数作为安办工作专兼职人员。在专兼职人员中安排不少于2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
把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制订文明公约。各村确定一名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等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管理处置道路交通等安全及突发事件。第十一条相关部门要对下列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检查和
纠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委托权限依法处理。
(一)客运车辆、自用载人车辆超载;
(二)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轮、三轮摩托)、货车等从事非法载客,无证驾驶;
(三)拼装车、报废车、“三无”车违章上路行驶;
(四)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轮、三轮摩托)、货车上路超速行驶、违法载人等;
(五)违法占道。
各村(场)管理本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村民、交通参与者及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学习,制止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好交通秩序。
第十二条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村(场)、镇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纳入其中。
第四章农村道路安全
第十三条农村道路应具备和保持车辆安全通行的必备条件,其维护保养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应制度化,实行镇道镇管、村道村管。
政府将对筹资、投资参与农村道路的改、扩建予以大力支持。
第十四条新、改、扩建农村公路,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投入使用。未同步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设施投入资金的农村道路,不得新、改、扩建。
凡已投入使用的农村道路必须在20xx年以前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政府将制订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规划,作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项目,逐年在财政预算中落实配套资金。
第十五条对路况恶化等不适宜车辆继续通行的路段,公安、交通和镇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措施,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占用农村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进行集市贸易和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七条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农村道路两侧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矿、施工作业;不准在农村道路上挖沟引水、打场晒粮、放养家畜、堆肥、倾倒废弃物等。
第五章农村客运安全
第十八条发展农村客运,必须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为出发点。
第十九条客运站要加强发班管理,严禁晚上8时后至次日凌晨6时前安排客运班次,严厉查处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
行为。
第六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报刊、电视、广播、会议、宣传资料、标语、文艺节目、录音录像、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等一切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方式均鼓励采用。
第二十一条各乡镇镇属相关部门要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道路是指县道、镇道和通村通组道路。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2
为了维护校园内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在校园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特种车除外)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院领导下,依法实行归口管理。保卫处是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它各部门(单位)应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道路安全知识教育,严格落实道路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
第四条机动车凭“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进入校园,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停靠。
第五条外来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履行登记手续,按指定线路通行。
第六条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校园内限制机动车鸣号,禁止超限速行驶。
第七条禁止驾乘无证无牌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驶入校园、停放。
第八条禁止各类营运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开办教练场、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条为学院施工、生活服务及在校园内举办各种会议、活动的外来车辆临时进入校门,由主办单位事前向保卫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需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十条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进校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三章非机动车管理
第十一条非机动车应在交通标线确定的道路内安全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二条校区内禁止骑自行车带人(婴幼儿除外),违反者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校区内禁止骑车猛拐、骑快车、骑车追逐和做危险动作,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由骑车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的铃、闸、锁必须齐全有效。
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五条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检查、指挥,按照指定的路线或校园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六条校园内设立的各种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第十七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校内道路,设置管线时,须持有学院相关单位的施工证明,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及有关交通设施和清理施工垃圾。
第十八条严禁擅自在道路上设置障碍堵塞交通,不准擅自占用道路、堆放物品、设摊经商或进行其它活动,以免妨碍交通。
第五章车辆停放
第十九条教学楼、办公楼及学生宿舍内不准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
第二十条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乱放。停车区域等指定地点、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摆放整齐,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按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校外来宾等临时车辆,由保卫处负责指定临时停车地点及指挥调度。各部门、各单位举行讲座、报告会、文体活动或出租体育场所,举办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活动安全及保证交通畅通。
第二十二条对于停放在校院内的车辆,其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贵重物品。
第六章事故处理及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校内道路交通警示牌、灯、线、减速带、隔离桩等交通设施建设由保卫处拟定方案,办理有关立项、审批事宜,并组织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校内公共设施或道路的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所需价值赔偿。
第二十五条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学校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轻微事故,一般由保卫处调解,也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重大、恶性事故须报公安管理机关处理。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持有学校机动车通行证的予以收回,如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处罚分三种:
批评教育、收回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其它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3
一、总则
第一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则。凡进入我校校园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z大学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校内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z大学校十陵校区,其他校区参照执行。
二、校园道路管理
第六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从事堆物作业、搭棚盖房或其它妨碍交通的行为。
第七条因建设需要在校园道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部门应在施工前三天,将道路施工地点、时间、工期以书面形式报请校长办公室,经相关部门批准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经批准在校园道路上施工作业单位,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立告示牌和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当指派安全员在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施工任务结束应及时修复路面,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九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或有其他妨碍校园道路安全和畅通的行为。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须由违规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机动车辆管理
第十条校内各单位公车、教职工及其居住校内的直系亲属的家用私人小型轿车,进出校园应办理《z大学机动车出入卡》,凭卡出入校门。出入卡办理时间以保卫处每年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和由学校邀请来校的贵宾、客人所乘车辆,经确认后可准予通行。各类运营车辆和校外车辆,不予办理《z大学机动车出入证》,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在得到许可后,领取门禁临时卡进入校园,并按停放时间计时收费。
第十一条出入校门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在校园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在校园内鸣号。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夜间行车须开启夜行灯。
第十二条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动车,禁止在校园道路上行驶。校园道路严禁学驾机动车和利用校园道路和场地作教练场地。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严禁赛车类摩托、货运类三轮摩托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校内设置停车场(点)、禁停区、限停区、禁行区、出入通道等交通管制设施,由保卫处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未经允许,校内各单位不得自行在门前设桩划定本单位的’停车位,不得擅自开设通道,不得擅自变更保卫处的交通管制设施。
第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或指定的临时停车处,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不得妨碍校园交通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禁止在禁停区停放机动车。
第十五条大型货运车辆要进入学校,必须在保卫处登记备案,并按保卫处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装运货物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货运车辆倒车时,车尾须有人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驾驶人员违反本办法引发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四、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第十七条本校师生员工应模范遵守各项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因工作、学习、来访的校外人员,应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八条校园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道路靠边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应确认安全后再通行。禁止在校园道路上放风筝、打球、遛狗等有碍交通的行为。
第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注意避让行人,并主动配合门卫检查和引导。
第二十条骑自行车、三轮车或电动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校园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不准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必须减速行驶,向后瞭望,伸手示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校园道路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一条校园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轮板;禁止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第二十二条校园人行道、楼寓出入口、车辆与人员集散地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禁止停泊车辆。
第二十三条学校汽车队车库为专用场所,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占用或停放。
第二十四条校内停车场、停车点,由校保卫处等管理部门设置标志、划定泊车位,机动车应按指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
第二十五条非本校公务车辆,禁止在校园停车过夜。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内停车过夜,须经保卫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第二十六条保卫处有权根据校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到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况,保卫处可以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学校各学院、部门举行大型活动的外单位机动车辆进校,主办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按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规定提前十五天向校长办公室申报,到校保卫处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校各种学习培训、进修学员的机动车进校,可由相关学院或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于开班前集中至保卫处登记申办临时机动车出入卡,并确定停车场所,学习培训结束后交回保卫处对通行证进行统一注销。
第二十八条非机动车应在规定的自行车停车库、停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
六、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九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除自行调解的轻微事故外,应立即报告公安交管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维护现场秩序,开展现场取证工作。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须保卫处出具相关证明的,必须在事故发生时向保卫处报告,事后保卫处将不予受理。
1、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120”急救车未到达之前,校医院应派医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抢救。
2、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校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当事人就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愿意协商解决,可以进行调解。
2、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七、违章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以教育为主,经劝说教育无效或情节较重的,可通知其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对于不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的师生员工,保卫处将进行温馨提示;经提示后仍违反的将通报到各学院、部门;各单位师生员工违反校内交通管理的情况将统一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核评估,直接影响本单位的综治考核结果。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除自行调解的轻微事故外,均应报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须保卫处出具相关证明的,必须在事故发生时向保卫处报告,事后保卫处将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条对在校园内的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不服从管理乱停乱放或其它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学校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拖曳、贴《告知单》等形式进行处理,对贴《告知单》三次以上的车辆将没收当年《z大学机动车出入证》,次年不予办理。情节严重的其它情形,学校保卫处会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罚。
第三十五条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申办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该工程管理部门应向校长办公室作书面解释或检查。
第三十六条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在车前玻璃张贴违章告知单,并记录在案,并通报所在单位或学院、部门。
八、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三十八条如其它有关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条款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按本管理办法实行。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4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与《条例》一并执行,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车辆,除《条例》规定外,机动车还包括农用运输车。
第三条凡在本省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凡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必须建立或者加入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组织(片组),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组织(片组)的活动。非机动车较多的单位也应当逐步建立类似的群众性安全组织。
中、小学校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第五条对违反或者怂恿他人违反《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抵制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公民应当服从和支持交通警察依法管理交通,支持交通纠察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章车辆
第七条车辆号牌安装位置:
正式号牌,有固定安装位置的,必须安装在固定位置上;无固定安装位置的,前号牌安装在车体前端中部或者右侧,后号牌安装在车体后端中部或者左侧明显部位;手扶式拖拉机(含小型方向式)的后号牌安装于车厢后部左侧或者“ㄇ”型安全架上侧的明显部位。
临时号牌、补牌证和移动证,应当贴于车辆挡风玻璃上,不能张贴的,必须随车携带。
试车号牌必须悬挂在车体前、后端的明显位置上。
第八条货运机动车和挂车,其车厢后栏板外侧必须按规定喷刷放大的车辆牌号;货运机动车、大客车和出租客车的驾驶室两车门外侧,必须喷刷单位名称,喷刷字样必须保持字迹端正清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在机动车的车体外部喷刷、涂写、粘贴商业性广告及其他永久性字画,事先应当征得市(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第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手扶式拖拉机(含小型方向式),必须符合生产厂的技术规范,并装置后视镜、前照灯、转向灯,不得改变速比,不得加长、加宽车身和加高车厢栏板,不得加大车轴和轮胎。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用于载人农用三轮运输车的审批。
已经批准用于载人的农用三轮运输车,必须安装铁质车厢和固定座位。
第十二条自行车不得改装为三轮车。
第十三条车辆牵引、拖带挂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三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只准牵引损坏的同种车;
(二)铰接式客车、带挂车的汽车和拖拉机、半挂车、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牵引车辆或者拖带挂车;
(三)牵引无制动装置的机械物体,必须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四)非机动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十四条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
第三章车辆驾驶员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机动车安全驾驶规范;
(二)不得赤足、赤膊、带耳塞(耳机)等驾驶车辆;
(三)服用影响行车安全的麻醉、兴奋、镇静等药后,不得驾驶车辆;
(四)驾驶摩托车,不得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五)未达到规定矫正视力要求的,不得驾驶车辆;
(六)行车前应当看清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行驶中,必须集中思想,随时注意其他车辆、行人动态,不得故意挤逼、戏弄其他车辆、行人;
(七)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持地方民用驾驶证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军用(武警)号牌的车辆,持军用(武警)驾驶证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地方民用号牌的车辆;
(八)营运的大、小客车借用、聘用驾驶员,必须向市(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借聘批准手续。
第四章车辆装载
第十六条机动车载物,载质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设置固定行李架的大型客车,从地面算起总高度为四米;
(二)二轮摩托车为五十公斤;
(三)轻便摩托车为三十公斤。
第十七条非机动车载物,载质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汽胎轮人力车为一千公斤;
(二)钢丝轮人力车为六百公斤;
(三)三轮车为三百公斤;
(四)自行车在城市市区为四十公斤。
第十八条机动车乘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内,不得乘坐无成年人照管的学龄前儿童;
(二)装有铁壳车厢和固定座位的农用三轮运输车乘人,不得超过六人;农用三轮运输车载物时,可以乘坐一名押运人员,但装货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上不得坐人;
(三)手扶式拖拉机(含小型方向式),在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城镇道路行驶不得乘人,在县乡道路行驶利用空车乘人不得超过六人,载货超过车厢栏板时,货上不得坐人。手扶式拖拉机驾驶员座位两侧不得乘人;
(四)二轮、侧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身后座位只准乘坐一人,不得侧坐,驾驶座前严禁乘人。
第十九条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行驶不得带人,但装有安全座架的允许带学龄前儿童一人;在其他允许带人的道路上,只准限带一人。
人力三轮客车乘人不得超过两人,但允许随乘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一人;人力三轮货车装货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不得乘人,利用空车限乘三人。以上乘车人不得站立车上,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超出车身。
残疾人专用车只准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
第二十条载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领取“准运证”,悬挂危险品标志,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并必须有专人押运,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第五章车辆行驶
第二十一条遇道路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机动车在车行道不足七米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一)小型客车在公路上为六十公里,城市道路为五十公里;
(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在公路上为五十公里,城市道路为四十公里;
(三)铰接式客车、电车、允许载人的货运汽车、带挂车的汽车、后三轮摩托车为四十公里;
(四)拖拉机(不含小型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含三、四轮)、轻便摩托车为三十公里。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按高速公路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机动车在雨天路滑的道路上必须相应减速行驶。
机动车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应当按所示时速行驶。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在通过村庄、集镇、弯道时,应当减速行驶,确保安全;通过有交通信号、交通警告标志指示的交叉路口,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各种车辆在行驶中,遇有儿童列队通过或者盲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避让或者停车让行。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在同车道前方车辆遇停止信号或者受阻停车时,必须依次停车等候,不得驶入对方车道或者穿插超越其他车辆。
机动车时速达到最高限速时,严禁同类车互相超车。
第二十四条各种车辆行经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无停止线的,应当停在离交叉路口五米以外。
第二十五条各种车辆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道路,必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领取《通行证》后方准行驶。
第二十六条教练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教练,必须经市(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并按指定路线、时间教练。
第二十七条拖拉机需要通过县(市)政府所在地以上的城镇时,应当按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需要进入禁行道路行驶的,必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试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领试车号牌和行驶证,并按批准的时间和道路行驶;
(二)应当由正式驾驶员担任驾驶;
(三)车上除检修人员外不得乘人,不得装载货物(不含经批准的重车试车);
(四)在试车中,不得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五)新车样车试车或者跨县(市)试车,必须经市(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九条驾驶二轮和轻便摩托车不得并行、互相追逐,不得攀扶其他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攀扶。
第三十条公共汽(电)车应当紧靠规定站点路肩停靠,做到停稳后开门,关门后起步。出租汽车必须选择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上下乘客。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在允许停车的道路上临时停放,有人行道的应当紧靠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应当紧靠路肩停放。不得对侧、逆向停放。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夜间在道路上临时停放时,应当设置反光警告标志或者开亮示宽灯、尾灯,雾天应当开亮防雾灯或者近光灯。
第三十三条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二)夜间十时至次日凌晨五时,非特殊紧急情况,在市区和城镇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非特殊情况,后车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四条非机动车行驶和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驶中不得与机动车抢道;
(二)横过道路时,必须先看清来往车辆和行人,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通过;
(三)不得攀扶行驶中的机动车;
(四)不得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
(五)应当按指定地点停放,没有指定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六)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
(七)不得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三轮车;
(八)儿童玩具车不得上道路骑行。
第六章行人和乘车人
第三十五条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玩耍、嬉闹;横过道路时必须看清来往车辆,不得在机动车辆驶近时横过道路;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和设摊买卖等。
第三十六条在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上不得倚坐、纳凉、晒物等,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第三十七条儿童列队横过道路时,必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三十八条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行驶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或者有妨碍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行为;
(二)在道路上乘坐机动车,应当从车身右侧上下车;
(三)不得吊挂在车身外部或者向车外抛丢物品;
(四)不得强行上下车或者攀扎行进中的车辆。
第七章道路
第三十九条由于水毁、塌方等原因造成道路及其安全设施损坏,影响交通安全、畅通时,公安、城建、交通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管理和修复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
第四十条道路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道路、桥梁时,应当按国家标准,同步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参加。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铁路道口和桥梁时,必须事先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协商,并在共同采取维护交通安全的措施后,再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道路因施工等原因不能正常通行或者必须中断交通的,有关部门应当事先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并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与有关部门共同发布通告。涉及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或者城市主要道路的,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及时转报市(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审批,并报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道路因施工作业改为单向通车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保持通车路面的平整,有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共同疏导和指挥交通。
第四十四条有关部门因日常养护道路所需的砂石料,必须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得在弯道、窄路、桥梁、隧道等处堆放。
第四十五条除道路主管部门日常养护外,在道路上剪伐树木、架设电杆、电缆,以及道路附近爆破作业有碍交通时,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作业单位应当派人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十六条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以外建造的饭店、旅店、车辆修理店、加油站(点)等,必须同时建有停放相应车辆的停车场地。城市建造大型建筑物,按规定同步建设相应的停车场,使用统一的交通标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参加会审。
第四十七条道路两侧行道树的树枝伸向车行道上空的高度不得影响行车安全,绿化隔离带不得妨碍行车视线。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遮阳帐蓬、立体霓虹灯的宽度不得超出人行道,净高度离地面不得低于二点五米,支撑杆不得妨碍行人通行。任何物体不得遮挡交通标志和信号灯。
设置横跨道路的管线、横幅标语等,净高度不得低于五米,净跨径不得小于道路宽度。
第四十八条在遇有特殊情况时,为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以采取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或者改道通行等措施。
第八章处罚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故意挤逼、戏弄其他车辆、行人的;
(二)驾驶证吊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四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违反规定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在同车道前方车辆遇停止信号或者受阻停车时,违反规定驶入对方车道或者穿插超越其它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机动车时速达到最高限速时,同类车互相超车的.;
(四)不按规定驾驶教练车辆的;
(五)营运的大、小客车临时借用、聘用驾驶员未办理批准手续的。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载客的农用三轮运输车,不按规定安装铁质车厢和固定座位的;
(二)服用影响行车安全的麻醉、兴奋、镇静等药物后驾驶车辆的;
(三)未经批准,持地方民用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军用(武警)号牌车辆的,或者持军用(武警)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民用号牌车辆的;
(四)驾驶二轮和轻便摩托车并行、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攀扶的;
(五)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的车辆的。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两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上道路行驶的手扶式拖拉机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的;
(二)拖拉机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进入禁行道路行驶的;
(三)不按规定在道路上试车的。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不按规定喷刷放大车辆牌号或者单位名称的;
(二)未经同意在车身外部喷刷、涂写、粘贴商业性广告或者其他永久性字画的;
(三)机动车内乘坐无成年人照管的学龄前儿童的;
(四)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者牵引车辆的。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不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范的;
(二)未达到矫正视力而驾驶车辆的;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放违反停放规定的;
(四)违反车速或者装载规定的;
(五)遇有儿童列队通过或者盲人横过道路时,不按规定减速避让或者停车让行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通行证》的;
(七)不按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的;
(八)驾驶车辆行经交叉路口,遇有停车信号,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装置车辆号牌的;
(二)赤足、赤膊、带耳塞(耳机)驾驶车辆的;
(三)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第五十六条公路两旁修建的饭店、旅店、车辆修理店、加油站(点)没有按规定设置停车场地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限期修建停车场地。
第五十七条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在道路上进行剪伐树木、架线作业、爆破施工、占道堆物、停车装卸等妨碍交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五十八条违反交通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道路上任意挖沟引水或者放水溢路危及交通安全的;
(二)损坏道路、管线不及时修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或者不在损坏现场设置警告标志的;
(三)施工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者损毁、移动标志造成后果的;
(四)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或者经批准占用道路超过批准期限的;
(五)怂恿他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
(六)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交通安全设施的。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并滞留其车辆,待确保安全或者证实车辆来源后,再行归还:
(一)醉酒后驾驶车辆的;
(二)驾驶无牌证车辆的;
(三)违章停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四)违反本实施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六十条行人、乘车人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二条被处罚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只适用于本省和驻点在本省的车辆及驾驶人员。
第六十四条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
第六十五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由省公安厅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本实施办法在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浙江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15
一、为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企业深化改革和施工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4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4号令)、《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限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有限公司所辖各单位均执行本管理办法(包括原一建公司所属单位)。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为本单
位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有限公司对各单位治安、消防、交通工作(以下简称保卫工作),采取“分级管理,责任分明,逐级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公司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保卫工作。
五、各单位在改革、调整过程中,不得削弱保卫工作,要按照下列要
求设置保卫组织、保卫干部和消防警卫人员。
1、各专业分公司要根据职工人数多少、工作量大小成立保卫组,或设置专职保工干部。
2、国家、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含5万平方米),成立现场保卫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不足5万平方米工程,设立专职保卫干部;
4.建筑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工程,可以设立以保卫工作为主,同时兼管其它工作的保卫干部;
5.保卫干部必须持有上岗证,经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上岗;
6.施工现场护场警卫人员的配备按照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护厂警卫、防火工作人员和成品保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专业分公司保卫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企业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限公司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逐级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领导组织,结合有限公司下达的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指标,确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管理目标,并定期对下属单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3.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4.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劳教所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每年3月底前,将确定的重点人口、帮教对象、治安耳目审批表报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批备案;
5.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6.加强重点防范部位、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7.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登记、管理,特别是对“武疯子”要落实看管措施。
8.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交通部门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消防、交通事故以及各类不安定事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对有限公司下发的隐患通知书,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10.加强对内部员工、特别是驾驶员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对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的单位、个人,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经常监督检查交通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
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如果您觉得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结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我们非常希望您能够将其分享给更多的人。最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
本内容由用户 James Anderson 上传分享,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联系我们(点这里联系)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77juzi.com/29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