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维保合同是指网络维护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网络设备的维护、修理和升级等服务。服务范围可能包括设备巡检、故障排除、网络设备替换等,保障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这种合同的意义在于减少用户的网络设备故障,节省成本和时间,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而维保费用一般根据服务内容和使用时间而定。通过双方签署协议来约束彼此的权益,保护用户在拥有良好的网络体验的同时,也可以维护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
网络维保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金鹰奥莱城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标所列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维保服务费叁万伍仟元整
三、维保内容:
1、每年对规定范围内所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二次,每次巡检需填写完整的经用户签名的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保卫处查验,作为支付服务费的必要依据。
2、乙方保证在接报修后,保证在8小时内免费修复。重大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并在72小时内修复。
3、乙方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保确认单,署明报修人、接报人、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设备地点、接报时间。维修工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项目及时间、场地清理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维修人员需挂牌工作,维护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换下的所有已损部件应交回甲方物资设备处确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除已损部件外,未经甲方物资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其他部件。
五、服务地点:
六、运输及交通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维护维修后的监控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方认定合格。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服务期满六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40%;服务期满十二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
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100%。
十、优先原则: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甲乙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下一个维保周期选择乙方时,一年一评估适当优先选择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被投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的,(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2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
2、乙方一个付费期(每六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内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
3、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按应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报修人员报修时与接报人另行约定上门维修的服务时间,及甲方报修人员报修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派人到现场开门,又无法联系,造成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行为扣减服务费。
十二、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
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
3、监控系统ups后备电源电池更换费用,甲方另行按实支付费用。
十三、维护保养安全
1、乙方工程师在维护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操作其它设备。
2、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乙方工程师不得在校内进行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经校保卫处同意,并由学校派员在场地内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六、乙方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网络维保合同2
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张家界唱响天下娱乐城消防设施维护。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三角坪唱享天下娱乐城。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年维护费用为:15000整(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实验室的浓度探头每半年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其灵敏度进行检测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张露,乙方现场负责人为:马强,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维保合同3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邮件:
服务项目
服务器ip:,
由乙方处理以上_两_台服务器所有的安全问题,包括服务器日常维护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若甲方服务器更换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内甲方最多可以更换三次。
日常维护:乙方负责服务器的安全配置及防护、反入侵、清除木马等安全工作,及时排除服务器系统和网站的安全隐患,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
应急处理:如服务器遭到意外攻击而出现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小时内进行处理,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非工作时间可酌情放宽)。
乙方保证甲方每台服务器每月因安全问题而停运的总时间少于12小时。
乙方在每次处理安全问题后,向甲方提交电子版形式的书面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议,对甲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有限的咨询服务。
注:乙方不负责帮甲方修改或开发程序代码,不负责服务器硬件故障引发的问题,不负责因服务器所在机房的网络故障和遭受外部网络攻击造成的问题。
乙方在规定的责权范围之外,可协助甲方处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和能够快速解决的小问题。如有重大问题需要改编程序等较高难度和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费,价格待议。
维护期间每出现一次严重问题,如果下一年续费的话,安全服务延期一个月。
服务和保密
乙方对甲方所属服务器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外泄。
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服务期限与价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_20xx_年_5_月_9_日至_20xx_年_5_月_10_日。
共_两_台服务器的安全代理维护费用为人民币_*000_元整。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为_12_个月,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另签合同。
合同的订立、实施、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分,签约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_5_月_9_日201x年_5_月_9_日
网络维保合同4
甲方(委托单位):(公章)
乙方(被委托单位):(深圳分公司)(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深圳市消防法规的有关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单位):华瀚科技有限公司
二、乙方(被委托单位):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建筑名称: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华瀚科技有限公司(1#、2#、3#)厂房、办公楼一栋
四、保养面积:约80000万平方
五、维修保养依据和标准
1、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文]和深圳市公安局[深公字(1996)390号文];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xx)]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六、维护保养内容:
1、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箱约150(套)
2、防排烟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沐头约800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点约600个。
七、维修保养合同期限为壹年
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止。
八、维修保养费及支付方法:
1、维修保养费共计为¥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含3%的普税发票)。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一次性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50%(即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半年后再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30%(即壹万叁仟伍佰元整),维修保养期满后7天内付清余款20%(即玖仟元整)。
3、每次更换被维修保养的消防产品或材料所需配件或材料费用低于¥100.00元时,配件或材料由维修保养方承担,超出¥100.00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但维修保养方必须事先经委托方同意。更换配件或材料的人工费全部由维修保养方承担。
九、委托方责任
(1)任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消防管理责任人;
(2)提供消防设施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运转历史记录;
(3)负责及时、准确通知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4)负责协助进入消防设施需维修的场所,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5)负责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和垂直运输。
十、被委托方责任:
(1)应派两名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此项工作,并向书面通知委托方;
(2)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的每次检查、检修和保养的结果要作好记录,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并会同委托方签字确认;
4)随时维修或更换不能正常工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消防设施。
(5)当接到委托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修复。对严重故障,或难以短时间内修复故障,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书面报告委托方。
(6)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委托方,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7)承担因其过失或故意行为而产生的所有消防安全责任。
十一、维修保养例行检查的内容:
1、消火栓系统:a、水枪射击实验;b、消火栓泵自动和手动启动;c、消火栓、水枪、水带、消火栓按钮、警铃及水泵接合器的检查。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a、末端放水装置启动实验;b、喷啉泵自动和手动启动;c、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的检测;d、喷淋头及管道的巡查和维修。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b、对烟、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模块进行检测;c、检查消防警铃和其他报警设施。
十二、乙方每月提供一次检测报告,由双方参加维修保养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各执一份。
十三、争议解决
1、履行合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或部分履行合同条款,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安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网络维保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第二条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第三条维护保养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价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同等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八条违约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网络维保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维保电话:
年月日
网络维保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使用安全、网络流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网络设备达成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网络及相关设备使用者,即维护服务使用方。乙方为网络及相关设备的拥有者和维护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内容
乙方定期上门维护,内容包括:
1.网络设备使用环境检查;
2.客户网络需求调查;
3.网络结构扩展实施;
4.查杀毒及局域网畅通检查。
乙方除以上基本服务外,提供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无限次电话咨询服务;
甲方需在服务期内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1.确保网络设备周围无杂物堆放,保证网络设备空气畅通,散热量好;
2.未经甲方许可,不私自接入其他网络设备
3.保证甲方网络设备存放安全。
三、本合同签定所适用之服务内容及方式为
甲方现提供的网络设备如下:
四、服务标准
1.保证甲方网络设备运行正常。
2.如因为以下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而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的,甲方负责赔偿:
a.甲方设备使用人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自行拆机或委托他人维修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b.甲方用电系统未有良好接地,因雷击或用电系统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c.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坏。
3.以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新的网络设备,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条款
甲乙双方若无法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按合同有关内容进行服务和接受服务,且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提供网络服务。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按本合同执行,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维保合同8
甲方: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指定设备提供有偿维护,维护范围内的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
国家法定工作日内巡查为日常维护,每月不低于四次;非工作日内维护为紧急维护,紧急维护相应时间为4小时。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壹年,以合同签订盖章日算起。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费用总额:人民币大写_捌万肆仟元_,小写______;共分四次付清,每三个月付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_;首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七日内。本合同费用均为不含税。
3.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日常维护服务的费用。乙方提供每月不多于两次的紧急维护次数,额外次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为履行设备日常维护服务而支出的全部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等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3.3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_____(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3.4根据甲方要求额外进行的设备添加、转移,更换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5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维护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维护服务或终止本合同。
3.6乙方拥有本合同到期后同等维护内容的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处理工作,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故障或者隐患,及时配合处理。
4.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维护合同费用总额。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4.5甲方特约乙方到达现场进行维护,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2乙方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3)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3乙方在维护中涉及设备资料变更的,应在设备资料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更新。
5.4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5.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中关于防雷、防强电等安全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发现维护范围内的隐患应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设备被盗或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作。乙方不承担设备被盗窃或非正常第三方损坏责任。
5.7如有紧急或者重要维护任务,当甲方提出需求后,乙方应紧密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
6.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6.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壹年内持续有效。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9.4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9.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9.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9.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9.8附件做为本合同的补充及修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附件正文为准。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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