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消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公寓内消防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公寓内禁止使用明火,如使用蜡烛、烧水器等。
2. 公寓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超负荷使用。
3. 严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电器设备。
4.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如有存放需指定地点并加强管理。
5. 定期检查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6.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
7. 每位公寓居住者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
总之,公寓消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每位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位公寓居住者都应该自觉遵守,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1
1.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负责。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对各类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如遇电器及配电设施有发热、异味等现象要立即报修,并及时关闭电源。
3.对易燃物品要严格规章,严禁使用液体酒精,对天然气炉灶及管线要经常检查、保养,如出现漏气、锈蚀现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强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检查水、电、气等是否关闭,对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重点看护,并加强值班、巡视。
5.建立安全防范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部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内部及本职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学校每学期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学校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学校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七、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不准吸烟;
3、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不准携带汽油、煤气瓶、煤油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3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五、除原价赔偿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罚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除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场是指经销百货、服装、五金交电、日杂土产、副食、粮油、书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内场所。
在本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机关。市和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商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
第五条商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根据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五)组织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整改火灾隐患;
(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八)根据营业场所规模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险性,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六条商场的电工、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工及从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商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基本方法;
(二)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第八条商场营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志;
(二)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三)柜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柜台外不准堆放商品;
(五)敞开售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疏散楼梯间、地下商场应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
(七)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帘门的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有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九)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
(十)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
(十一)不准留宿无关人员。
第九条商场出租场所、柜台或从事联销活动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
第十条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售货区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售货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准同柜台出售。
第十一条商场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
(二)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三)商场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分别设置,商品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须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护装置;
(五)配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经商场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设备;
(七)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八)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
第十二条商场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商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用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
第十三条商场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需动用明火的,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用火前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商场的配电室、木工室、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商场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七条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商场,应按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如期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5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楼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7
为加强消防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宾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安保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如电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宾馆,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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