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出租合同是指房东将自有的公寓房屋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使用、维护和修缮义务的协议。在公寓出租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房屋使用方式、维护和修缮责任等内容,并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此外,公寓出租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公寓出租合同1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在短期公寓租赁业务中互相合作,由甲方向乙方推荐入住客户,乙方负责接待甲方所推荐的客户,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客户如实提供乙方信息。如因甲方夸大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房价表》向客户报价,实际报价不得超出《房价表》上的价格。
4.甲方不得故意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亦不得向乙方隐瞒客户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但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2.实际成交价格金额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核实情况;佣金按照实际成交计算。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详实的房屋资料,在房屋状况(包括房屋内重要设施房屋周边环境等)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各房屋的预定情况,乙方会在网站上及时更新,但没有义务主动告知甲方)。
4.乙方有义务提供给客人正常合理的服务,以确保客人满意。
5.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在乙方网站后台提供一个客户信息平台,并由乙方及时登记客户入住情况,以便于甲方掌握客户入住信息。
第三条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或者甲方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由于乙方单方的原因(服务房屋实况与网站内容不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佣金/付款/结算条款
1.客房价格:见《房价表》。
2.佣金:由甲方推荐的客户,在乙方客房入住,实际达成的租金收入的%。
3.乙方以客人实际退房日期的当月月末支付甲方佣金;实际退房日期与预定退房日期不符时,以实际退房日期为准;甲方同意以方式领取佣金。
4.以上代理价格仅适用于《房价表》所列出的房屋。
第五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另一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以上第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六条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包括市政拆迁,自然灾害等因素。
第七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
公寓出租合同2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寓出租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寓出租合同4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日期:
公寓出租合同5
业主:(甲方):______________
租客(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业主与租客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定为月租______元整,每月水电费按租客的分表实际计算。卫生费及政府有关部门向外来人员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金______元,住满三个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签订本约后先交一个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______日前缴交上个月的所用水、电费和当月的租金,如拖欠超过5天,甲方有权要乙方迁出该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
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满前迁出,不退回按金,水电按表计收。
四、乙方在租赁期,不能在屋内干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及当地居住条例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也不能自行转给他人居住,如有违反上述条例,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爱护屋内任何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乙方进住该屋的一切装修,间隔入墙固定物件在迁出时不能拆回搬走,全部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内,如有费用未付清及损坏财物所造成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按金内扣除。
七、要注重卫生,不得随意将杂物丢出屋外,如有多次违反所雇佣清洁工人费用由违者负担。严禁饲养动物,宠物。楼梯属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东西,如劝三次仍不改进,将由业主雇员强行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交楼时给乙方的大门及房门锁匙共条,期满迁出时必须如数交回业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业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寓出租合同6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不得进行装修墙、钉钉子及其他损坏房屋原有状态的装修。如有违反,须赔偿。如需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十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一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至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
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四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指公共设施过程中,如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负有修复和赔偿的义务。不能明确责任的由乙方及该房屋内全部住户共同赔偿。
第十八条免责声明。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应承诺对各项设施均清楚、了解,并能够正确使用,同时在使用期间内负有修缮维护的义务。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所造成的个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损害(如:高空坠物、违规用电、忘记关掉水龙头对本单元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等其他事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不能明确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及本房屋内其他住户共同承担。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出租人)(承租人)
时间:二0一年月日
公寓出租合同范文三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在短期公寓租赁业务中互相合作,由甲方向乙方推荐入住客户,乙方负责接待甲方所推荐的客户,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客户如实提供乙方信息。如因甲方夸大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房价表》向客户报价,实际报价不得超出《房价表》上的价格。
4.甲方不得故意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亦不得向乙方隐瞒客户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但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2.实际成交价格金额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核实情况;佣金按照实际成交计算。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详实的房屋资料,在房屋状况(包括房屋内重要设施房屋周边环境等)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各房屋的预定情况,乙方会在网站上及时更新,但没有义务主动告知甲方)。
4.乙方有义务提供给客人正常合理的服务,以确保客人满意。
5.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在乙方网站后台提供一个客户信息平台,并由乙方及时登记客户入住情况,以便于甲方掌握客户入住信息。
第三条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或者甲方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由于乙方单方的原因(服务房屋实况与网站内容不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佣金/付款/结算条款
1.客房价格:见《房价表》。
2.佣金:由甲方推荐的客户,在乙方客房入住,实际达成的租金收入的%。
3.乙方以客人实际退房日期的当月月末支付甲方佣金;实际退房日期与预定退房日期不符时,以实际退房日期为准;甲方同意以方式领取佣金。
4.以上代理价格仅适用于《房价表》所列出的房屋。
第五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另一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以上第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六条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包括市政拆迁,自然灾害等因素。
第七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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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出租合同7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白山市安泰商都2号楼1单元12楼中门侧房间。
2.单独室内设施:单人铁床两张,铁质布艺衣柜一个,铁质晾衣架一个,窗帘及窗帘架一套,地板,套装门,。
3.公共公用设施:微波炉一台,电水壶一个,洗衣机一台,猫一台,TPLINK双耳无线路由一台,3米-6米人字升降梯一架。
二、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及上述设施为准。
第二条甲方保证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暖供应正常、安全,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认定甲方之保证真实、有效。
房屋租赁期限:自二0一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租金每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合计元整;以后应在到期时的前10日内付清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及设施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乙方承诺承租甲方房屋至少个月,若未能租到所承诺期限的,需以押金金额全数作为补偿。租房到达期限后,若无上述情况,甲方应退返押金。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相应的取暖保障和依甲方自愿提供的网线服务。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均由乙方与其他用户共同承担,承担方式为按户按天平均缴纳,每月按所用表数或催费通知单等单据缴纳至甲方,再由甲方统一缴纳至相关收费部门(此条解释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八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计算。
公寓出租合同8
【1】商业公寓出租有什么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预收租赁费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房产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为12%。
2、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8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3、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财产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合同的当天。
四、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9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一次性收到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方法,税务人员商得企业同意后可按照配比方法确认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因此预收房屋租金企业选择只确认10万元的应税收入是正确的。
【2】个人出租公建房屋要缴纳哪些税
一、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房屋的占地面积乘以适用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二、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都应在所持有的租赁合同上,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内资公司和个人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四、个人所得税
出租公建房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以出租方为纳税义务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一次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用租金减掉还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等其他税费后的余额扣除800元费用后,税率为20%;一次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用租金减掉还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等其他税费后的余额扣除20%的费用后,税率为20%计算个人所得税。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3】企业房屋租赁税缴纳主体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缴纳。
印花税由书立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
公寓出租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街道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该租房合同不足之处可以补充)
2、甲方提供设备如下:_________________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抬头: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管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寓出租合同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整(含管理费)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_________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以汇出日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合同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_____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络地址:_________联络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寓出租合同11
第一条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保障居住房屋出租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居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出租,是指房产权利人将其居住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综合治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各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负责出租居住房屋的消防、承租人的户籍、群体性租赁以及治安管理;
(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管理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的监督管理;
(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住房屋出租的税务征收管理;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承租人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居住房屋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七)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改变规划用途、土地用途的监督管理;
(八)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接受市、县级市或区房产、公安、税务、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辖区内居住房屋出租合同备案、暂住登记、税费代征、计划生育管理,负责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统计以及居住房屋出租行为的日常检查等。
第七条出租房屋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将居住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二)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
(三)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住;
(四)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出租;
(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第八条出租商住楼的商用部分用于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并经环保等部门审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向未成年人和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二)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
(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
(四)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承租人怀孕、生育的,应
当向房屋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查实属违法怀孕、生育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报告人予以奖励;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七)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费。
出租人因故不能实施日常管理的,应当指定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并书面报告居住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本地户籍的应当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
(二)年满18~49周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当办理或者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三)转租承租的房屋或者增加经常居住人员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四)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住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
(七)不得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居住区环境。
第十一条居住房屋出租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第十二条居住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出租共有居住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居住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转租居住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应当自接到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四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到租赁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缴纳房屋租赁税费。如约定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以房屋租赁指导价标准缴纳房屋租赁税费。
第十五条租赁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有关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应当将上述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十六条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对出租的居住房屋以及租赁双方当事人进行综合管理,并加强对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应当将掌握的租赁信息以出租房屋为单位建立管理档案,记录出租房屋、租赁当事人具体情况,并定期将相关信息反馈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主管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居住房屋,并应告知租赁双方当事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及其他手续。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开展的房屋租赁巡查,发现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居住房屋出租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第十九条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由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部门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出租人违反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的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超过1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违反第九条第(六)项规定,对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经现居住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通知后,逾期仍不补办或者不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部门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出租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物业服务公司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将违法建造的房屋出租的,由规划或者城管部门按照职责拆除违法建设。
第二十四条将居住房屋或者车库用于生产、经营或者仓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房产、公安、工商、税务、城管、计划生育等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寓出租合同12
1.目的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防止因出租屋居住人员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制止商铺违章事件。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各管理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3.2部门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出租屋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3.3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情况,并定期向经理汇报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必要时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3.4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进行处理。
4.定义
4.1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均为出租屋,含用于居住、办公室、商业用途。
4.2暂住人员:指没有特区常住户口,持有效证件进入特区,并在特区居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
4.3暂住证:在特区居留7日以上的租住人员应当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申办暂住证。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
5.1.1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其履行出租屋治安管理义务,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1.2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登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
5.1.3管理处协助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及时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租住登记手续或申办有关暂住证件。
5.1.4租赁管理员应及时掌握出租屋的治安情况,必要时将治安隐患向辖区民警及公安机关报告。
5.1.5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举报、制止或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6制止租住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1.7通过管理处出租的房屋,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三无人员,对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时,应对其经营范围和性质是否符合物业功能和环境要求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并出具书面记录,请对方签字后方可出租,督促其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
5.1.8承租人通过管理处在管理服务区域租住房屋,产权归属地产公司的物业,管理处必须与租房人签定租赁合同。
5.1.9管理处应建立本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控制中心。
5.2安全监控与预防
5.2.1安全员必须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和空置房情况,作为控制的重点。
5.2.2安全员必须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租住人员,遵守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5.2.3安全员在巡逻时,要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2.4安全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运物资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应特别留意。搬出物资前必须到管理处指定的部门开具物资搬运放行条,并时刻留意其搬运物资的整个过程。如存在撤离的可能情况,必须立即通知控制中心或管理处,并应请其到管理处交清各种相关费用后方可离开租住的管理服务区域。
5.3保姆、家教、钟点工、业主亲友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6.支持性文件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租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
公寓出租合同13
为完善房屋租赁手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租赁工作环境,特制定所属单位房屋租赁管理制度,请地块责任人及协管员认真执行。
一、合同签约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个人,禁止出租给高危人群等集中租赁。
2、房屋出租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3、房屋出租应按租赁合同范本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协议》,承租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出租。
4、《房屋租赁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执一份,我方三份中,报创元集团一份,财务中心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二、交接手续
1、合同签订或终止后,要认真做好房屋交接手续,对房租交付、房屋使用状况、房屋内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认真查验清点,有缺损的应取证,通知对方,并得到确认,后按协议规定办。
2、对水、电、煤气等需要计量的,双方要应做好表的读数确定。
3、出租房的钥匙,租赁双方各持一套,因故更换后应及时给对方一套,中途不得随意配制钥匙,合同终止时收回全部钥匙。
4、在无误的情况下可通知财务返还承租户押金。
三、安全管理
1、对承租户进行涉及房屋结构改造或装修的项目,首先将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在得到确认同意之后要督促承租户报请市有关部门审批,不得私自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路,确需使用的要经物业管理专职电工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租户的生产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要上墙,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
3、生产车间和库房内不得作为宿舍住人过夜,具备住宿条件而确需住人的必须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4、牢固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对承租户进行安全检查,要指导、督促承租户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发书面整改通知,告知对方,进行有效整改。
5、建立规范的安全台帐,帮助、指导安全重点承租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台帐。
6、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辖区内消防设施完好无损,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电力设施安全可靠,不留安全死角。
四、租金收缴
1、按期收取房屋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对拖欠费用的承租户应积极催讨,对催讨后仍不支付的’应按合同条款,采取相应措施。
2、对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当场开具对方收款收据,并通知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及时缴纳财务部门,不得将现金留滞在办公室过夜。
3、地块物业抄表人员每星期要对地块总电表、水表抄表一次,对读数有异常波动的要查原因,并及时汇报,防止因渗漏造成资源浪费和损失。要做好各类费用收缴的明细帐目,水、电抄表记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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