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货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石材的供应、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限、地点、方式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的书面文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石材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限和地点、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同时还需要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石材供货合同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PVC塑胶地板及其安装(),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
第二条产品质量
2.1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约定的各产品的样品,乙方所供货物应与样品质量一致。
2.2本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标准。
2.3所有的施工材料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年月日前乙方应组织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年月日前完成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有重大设计变更;b.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c.乙方施工期间出现其他工种交叉施工情况;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若有拼花,则拼花部分的方案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圆整(¥.00元)作为定金。
5.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交付产品、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检查无异议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圆整(¥.00元)。
5.3乙方如期完成安装工作,申报竣工的日内甲方应组织对已完成工作量进行验收(如超出时限的视为合格),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按合同实际总价(合同实际总价按实际测量的铺设总面积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向乙方付清余款。
5.4甲方留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圆整(¥.00元)作为质保金,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该款项。
第六条货物的验收和异议
6.1乙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
6.2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交付行为完成。对乙方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甲方行使本条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第七条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附图说明)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甲方将对照相关条文对施工工艺的各阶段进行跟踪检查,乙方应提供配合的方便条件。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乙方进场后,应主动搞好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保护的教育,协调好与相邻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2施工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或之外的变更,须经甲方认可签字同意,作为最终增补或减少结算依据。乙方所供货物按工程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决算单为准。
8.3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免费提供水、电、照明及其他相关施工配合,以保障工期;乙方不另承担任何施工配合相关费用。
第九条售后服务
9.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
9.2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
9.3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9.4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9.5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1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安装PVC塑胶地板要求的书面文件和铺设范围的图纸;
10.2在商谈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所供材料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超过日乙方未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拖延履行此项义务超过三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期交付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计算。
11.3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协作义务、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权将工期顺延外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部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部分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附件及补充协议、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2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年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系统保修期为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5%计付违约金。
3、本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3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订购的石材产品名称、单价及异形加工费详见如下:
石材异形加工费用为:
合同总价以乙方在订购单上确认实际订购数量乘以本合同约结算单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
1、甲方必须确保表面光洁度在80度以上(光面板),几何尺寸厚度按国际标准允许(±1.5毫米),确保大面积基本无色差。
2、交货时间以甲方收到80%预付货款之日起,日通知乙方来厂验收。
三、验收、提货方式:
1、甲方负责装车,运费、卸车费用由乙方自理。
2、石材是天然产物,色泽花纹可能有差异,请客户在提货时当场验收。出厂后如有破损毁坏,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元订金后,甲方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测量所需石材尺寸。
2、甲方测量尺寸填写订购单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货款(含加工费)80%后,甲方安排下料生产。
3、乙方验货签收后,付清余款,方可提货。(货款未付,一律不予提货)
五、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购买甲方石材的,视为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合同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约地: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装饰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石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严格履行:
一、合同标的
1.1货物名称:石材。
1.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货物品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定价说明:见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价款。
二、产品执行质量标准
2.1石材的技术、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2石材品质、颜色、加工质量等必须同时符合需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和业主确认的样板要求,符合上述技术标准。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的色差出现;石材尺寸按优等品要求。
三、交货日期及批量规定
3.1合同交货期时间约定: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开始按甲方要求顺序交货:
3.1.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公章;
3.1.2乙方公司财务收到甲方的合同预付款;
3.1.3甲方提供经乙方工厂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订单或加工图纸之日计算。
3.2交货时间约定: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交货。
四、交货地点、运输费用、送货签收
4.1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2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组织送货,货到签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并盖甲方项目部章(如装箱单有多页,须在每一页均盖章),具体收货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宝鹰项目部。
甲方指定收货人:联系方式:
五、付款及结算
5.1预付款:
5.1.1甲方向乙方支付¥元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1.2预付款在第一批货款结算中扣回,如第一批货款甲方未扣完前期预付款,可在下批货款中继续扣回,依此类推
5.2进度款支付:按批结算并支付。即甲方每次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当批结算货款的80%(含预付款);
5.3在进度款结算周期内,乙方须保证继续供应甲方货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发货,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4结算:货款结算金额方式为甲方实际验收合格品数量乘以对应的合同单价而得,甲方结算完毕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六、到货验收标准
6.1资料:乙方需随货提供送货签收单、石材装箱清单、当批石材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2乙方每批货到甲方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产品规格、数量、外观,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签收;
6.3如甲方单方开箱验货发现破损或数量不符,应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并立即通知乙方派员现场协商解决。若甲方未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及实物或未通知乙方,则视为开箱验收合格;若乙方接通知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赴现场或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默认;
6.4石材安装后若业主验收时发现存在明显色差或不能认可的质量缺陷,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国标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合格石材及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5验收不合格品,经乙方核实后七天内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6石材乃天然产品,对于石材颜色、花纹等存在的差异的接受程度以该工程业主方意见为准,即安装验收通过为最终结论。
七、质量保证期及质量问题责任
质保期内质量责任: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产品自身的原因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格品外,还须承担甲方因更换石材造成的相关措施费及人工费。
八、包装、标识:
8.1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要求采用坚固木箱包装,每箱产品上订有箱卡,标明箱内石材的规格、尺寸、数量等。包装箱上应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标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由于产品包装不善或运输途中导致产品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3包装时石材光面相对,每一块石材上须标明按照甲方图纸加工对应的编号、规格。
九、双方责任
9.1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9.1.1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材料款;
9.1.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材料进场计划。
9.2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9.2.1按照合同规定的材料产地、材料规格、品种、型号等按质按时供应到甲方工地;
9.2.2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会同其他责任方进行验货;
9.2.3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石材无条件更换;
9.2.4所供每片石材应做好编号,每批货物应随车交付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产地证及规范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9.2.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出石材加工图、对石材进行编号,石材编码须及时提供甲方,乙方保证所供石材的颜色、纹路一致。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货: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交货一天,每天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2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10.3乙方须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下单交货计划配套供应石材,每批次交货的符合率和准确率须达到100%以上,若不能做到,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0.3.1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非甲方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3.2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超出甲方当次计划范围,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认可,并不结算货款;
10.3.3若因乙方供货不满足甲方交货计划且在5天内未供到位,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供此批货的付款相应延期。
10.4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延迟付款超过一周,则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一的罚息。
10.5乙方不得将合同订货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转包货物在本合同中30%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全部损失。
10.6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第六条规定执行。
10.7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均可免责。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
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2.1甲方出具的加工图纸、计划单,乙方出具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证明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甲乙双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商务活动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2.5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第二部分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主要使用石材的名称、配置、型号、数量、单价、合同金额确定如下:
二、有关定价的说明:
1.合同综合单价为:含石材材料费、各种规格板加工费、抛光、倒角、磨边、打背栓孔、开缺口、六面涂保护液、运输等费用后的固定包死价格,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2.面积计算:按验收合格成品净面积计算;
3.以上价格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价格,运输费用及途中保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7
购货(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货(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样式规定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
(元)备注
详见尺寸单
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供应石材的2%。
4、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石材应于2014年____月___日前运至______________,石材在签订合同后_____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元/天的工期罚款。
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定____月____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
2、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石材进场计划。
3、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95%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石材供货合同8
______省第___建筑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___县高级中学:(简称乙方)
______石料工艺厂:(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左云县高级中学,道路铺装路沿石、平石。广场铺装石材及室外其它石材由丙方供货,及广场铺装人工费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需监供三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1)工程名称:左云县高级中学室外石材供货(广场铺装)
(2)工程地点:___县高级中学
(3)工程内容:见用料明细表
(4)供货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下达供货计划表为准
(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二、交货方式:由丙方负责将石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图纸供货。丙方将派员与甲乙双方代表、监理代表在工地共同进行验收,同时办理验收手续。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修复、直至达标为止。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最后实际用料为依据。单价以供货价清单为依据(见附表)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总价30%预付款。以后每供货30万元支付50%,剩余20%工程铺设验收合格,30日内结清余款。
五、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必须在交货日提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加工图纸、资料)供货进度表。
(2)提供石材放置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负责石材到场的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石材是否合格,并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2)监督甲丙双方是否如约履行合同,及交货付款情况。
(3)如甲丙双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阻止及仲裁违约条款。
(4)如乙方没有公平合理尽到监督作用,损失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甲方提供供货清单,乙方监督标准,及时供货。
(2)对所供石材质量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修补。
(3)配合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甲乙双方中途退货,不能及时付款,丙方不能按时供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现场所在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其它未竞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石材供货合同9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签约地: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属天然产品,难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一、包装标准
二、交货方法
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五、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天内。
六、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元整(¥元),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开户名: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石材供货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________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________(不少于________吨/每年)(________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供应________(货到_________________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________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_____________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________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____________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________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___________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________________系统(不包括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约为____________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____________万人民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账户作为__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________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________)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____________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____%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____%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石材供货合同11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买方:南昌市志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刘毅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物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为固定价格(如上表),单价已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不含税),实际结算数量以(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在收货单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
二、物质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自甲方施工单位施工起至甲方单位俊工止。
交货进度: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验收和计量方法
1.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料场后由甲方负责,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乙主人员共同量方计量(如乙方所运材料的过程中少方量问题,甲方可当场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车数都以此为结算依据。
2.验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员开据有效的结算联收料单(一车一单),给乙方作为结算凭据。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帐(对票)一次。
2.本项目沙石料总计两百万,预付二十万,余款再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整栋房主体封顶付总已购买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项;第二次为整栋楼房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其它事项:
1.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乙方中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
材料款并追加相应法律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
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石材供货合同12
甲方:___乙方:___
一、货物明细:
___石材,单价___元/___M3,数量___
___石材,单价___元/___M3,数量___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_____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___年___月___日。
2.交货地点:___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乙方:___
签订日期:___
石材供货合同1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材料名称、规格、厚度、数量、单价及金额
注:以上价格不含税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大理石、花岗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中的标准要求为验收。
2、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按提供样品的颜色、厚度及尺寸要求进行加工送货。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
年月日送第一次货:年月日全部到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工程地的费用承担:运费及装卸货由供货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验收方式:
按双方协商要求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协商解决事宜时间为卸货前。
七、合同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x元整;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另外40%的款项,即人民币xx元整;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xx元整。
八、违约责任:
经供需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退换;需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每日按应收款的2%赔付对方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九、特别说明:
甲方所供石材为天然产物,供方不能保证绝对无色差、无洞眼、无裂纹,货由需方任选;同时供方必须保证石材的强度及规格达到甲方要求。
十、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原则,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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