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校根据教育局关工委”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加强联系,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动员组织申请评定的”五老”同志和热心教育的家长委员会成员对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探索留守儿童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五老”及家长、学校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各种有益留守儿童的活动,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我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实行了”校长统一领导,少先队具体负责,班主任实施负责”的管理机制。学校成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领导小组,为留守儿童创建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学校明确提出“让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的教育理念,树立转化一个留守生和转化后进生同等重要的教育观念。
二、开展关爱活动,和留守儿童心连心
1. 学校制定了“关爱留守学生活动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全校教师会议上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讲解,并在全校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在留守儿童中开展“一对一”活动,即一个教师在生活、学习上帮助一名留守学生。
2.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学校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档案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更新。学校并开展“两地书”活动,定期与留守儿童的书信交流,使留守儿童在书信中诉说心中所想所思。
3.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献爱心、结对子、手拉手、一助一”等多种形式,让有条件的留守儿童与其家庭成员或“五老”之间结对互助。
4. 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对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的障碍。
5. 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学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阳光体育活动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增强留守儿童的体质和健康。
三、加强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1. 定期召开家长会。学校每学期都定期举行家长会,召开全校学生的家长会(小学部分),为部分学生召开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家长会等会议,通过不同形式汇报留守儿童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情况,通报学生在校外的表现情况;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使家长们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为学生成人成才树立正确目标导向。
2. 定期家访。学校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实现家校联动,随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状况和学习动态,及时向学校反馈教育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教师定期对所教学生进行电话联系及家访,通过与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学习情况、思想情况等;开展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家访发现学生的问题和不足的方面,从而进行及时的心理和学习辅导。
3. 办好家长学校。我校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与家长加强沟通与交流。聘请专家对家长如何指导孩子学习方法和对学生进行非智力因素培养进行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进行讲座等等;从而形成教育合力。
4. 学校开放了“家长接待室”,每天安排一位领导或教师专门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学生,及时解决来访学生的问题并作好相关记录。
总之,“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切为了学生”,我们在探索中求发展,“留守学生”工作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研究,任重而道远。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和配合;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使我校的“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1
根据上级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更好地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我乡于开学期初制定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现将这一学期以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教管中心要求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学校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由班主任、科任老师与本班留守儿童结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了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日记,让教师成为“代理家长”,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3、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每个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4、优先关爱留守儿童。
对在校留守儿童给予无论在生活上、学习上、帮扶上的优先照顾。多献上一份爱心,想方设法消除其孤寂的心理,让他们与正常的儿童一样健康茁壮成长.如在住宿生安排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青春咨询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贫困生资助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学习辅导方面,留守儿童优先……通过家访、电话联系、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
5、开通爱心电话和爱心视频,让孩子能到家园与父母交流,增进感情。
家园每周末对孩子开通爱心电话爱心视频,让孩子通过登记就能和父母通上电话,通过与父母约好上网时间就能和父母见一面,这样大大缩短了父母与孩子间的距离,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心更密切,感情纽带更牢固。
二、心理健康教育有实效。
我乡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设立了咨询室,开设了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了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让他们削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心理教育辅导活动的开展,健全了留守儿童正常的心理品质,他们“学会坚强、学会学习、学会交往、学会生存、学会理解、学会自
我调解”,促进了其健康成长。留守儿童中心,性格孤僻不合群,逆反心理严重,自由散漫,学业成绩很差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扶,他们变了,变得活泼开朗了,学会尊重他人了,能够自觉遵守纪律,学习成绩有了明显进步。
总之,留守学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学校更应该站在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好留守学生问题,为社会培养出一代合格的接班人,学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努力探索促使留守学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对他们要严慈相济,使留守学生享受到同其他学生一样的教育和关爱。锻炼他们的意志,培养坚韧、独立的个性,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茁壮的成长。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2
宁老庄中心学校是一所农村学校,随着农民外出务工子女的增多,“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随之越来越多。为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我校按照留守儿童之家的工作要求,从校区实际出发,做了一些探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召开家长会,摸清情况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会上除了向家长汇报学校的工作情况,另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向家长了解学生的监护情况。通过第一学期家长会摸底,我校学生总数4322人,留守儿童占79%,其中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占45%,父母单方外出务工的占55%。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长期和孩子分离,对孩子缺少关爱,虽然有的父亲或者母亲在家,但由于家庭事务的琐碎、农忙的压力,他们根本没有时间管理孩子,致使一些留守儿童孤独无助,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有点学习无人管理,出现疑难问题缺乏指导;有的对学习没有兴趣,成绩普遍不理想;有的心理不太健康,情绪波动大;有的行为习惯差,常有违纪现象。为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学校大家庭,我们申请成立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程。
二、成立关爱小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统一领导、管理及跟踪工作,被颍泉区教育局命名“留守儿童之家”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校务会,研究下一步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且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组长:谢景光,副组长:王新梅新组员:王婧徐小李辉杨秀锦王伟以及各中小学校长。)形成了以谢景光校长亲自挂帅,王婧校长负责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法制教育,总辅导员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教导负责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教育,班主任负责对留守儿童的生活等教育。确保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顺利开展,这样有利于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三、营造氛围,健全制度,开展活动
1、营造关爱氛围,感受温暖
我校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师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在校园内、在家访中,在班级内、在少先队中对“留守儿童”充分关注,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给予关心,全校师生在看似简单的“问一问”、“拉一拉”、“摸一摸”中营造了爱的氛围,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滋润了他们渴望爱的心灵,达到让留守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班级集体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2、健全关爱制度,明确责任
为了让确保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有《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制度》《关爱留守儿童家访制度》《关爱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等。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我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每个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爱好;清楚父母姓名、外出打工的地址、联系电话;清楚代理监护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便于老师与家长、代理监护人联系沟通,配合教育。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留守儿童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制度。在每班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由班主任、科任老师与本班留守儿童结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让教师成为“代理家长”,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老师期初、期中、期末与留守儿童进行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在家情况。每月指导留守儿童给父母写信或通话一次,增强他们与父母的情感交流。每月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沟通一次,知晓他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的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科学育儿、科学监护孩子的教育,提高他们教育孩子的水平。
3、开展关爱活动,快乐成长
学校制定了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全方位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在校园里做到对“留守儿童”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参加。”为留守儿童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定期开放。在学校少先大队的统一组织下,孩子们可以在留守儿童活动室自主阅读自己喜欢的图书、展示自己的书画作品、组织小组讨论、开展合作学习,与教师、同学合作交流,共同进步,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真正成了儿童学习活动的乐园。
组织野外生存训练活动。虽然是农村孩子,但随着条件的好转,孩子们形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惰性,生存能力不强,为此学校利用清明祭扫活动时机,组织学生野炊活动。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提水,有的负责拾柴,有的负责烧饭,做起了“小厨师”一职。通过亲身实践,同学们更懂得了凡事只有通过团结合作,才能够完成得又快又好;也让同学们体会到,在家里父母是多么的操劳,我们应该孝敬父母,为他们分忧,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减轻爸爸妈妈的负担。
开展“校园歌手赛”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给留守孩子搭建展示才艺的舞台,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学校于12月31日在阶梯教室举行了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经过各班的选拔推荐,最后全校区共有42名同学进入了今天的比赛。比赛分2个组展开角逐,比赛中小选手们个个满怀激情,引吭高歌,《童年》、《小螺号》、《让我们荡起双桨》等脍炙人口的经典少儿歌曲被歌手们演绎得激情四溢、个性飞扬。嘹亮的歌声响彻赛场,引来台下观众和评委们的阵阵掌声。有的家长得知,自己的孩子要参加校园歌手赛,不远千里,赶回家亲历孩子的活动,让孩子们在成功时享受到更多的关爱。
另外,学校定期和不定期举行主题班会、班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画爱好者手拉手”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以上是我校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一些摸索,还有待进一步创新。留守学生是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关爱,学校应该站在对学生负责的高度,对他们要严慈相济,用爱去滋润,用心去呵护,用情去温暖,就能让“留守儿童”走出心灵的荒漠,走进亲情的绿洲。以后我们将更务实工作,不懈努力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让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3
近年来,随着大批农民工流入城市,将儿童留在家中,产生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新群体,“留守儿童群体”,他们远离父母守候家园,生活上缺少呵护,心灵上缺少关爱,学习上缺少辅导,身体上缺少健康,造成了他们儿童期的孤单和无助,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健康、生活等问题。根据重庆市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免费体检活动的通知》(渝健办【20xx】14号)精神和县“健康秀山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钟灵镇卫生院为了响应号召,于本月对辖区内留守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方法步骤:
(一)、召开全体医务人员会议,加大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宣传。
(二)、成立留守儿童免费体检机构,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组织协调:按要求及时与镇人民政府联系,请镇政府通知其监护人到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带到指定地点。我院采取了赶集天在院内,平时下乡的’方法进行免费体检。
(四)、体检范围:全镇3-6岁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
(五)、体检内容:按照留守儿童体检表一般项目逐项进行。
(六)、时间段: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1月25日。
(七)、现场进行健康指导教育。
三、本院通过以上措施和方法步骤,在规定时间内为本辖区内的312名农村留守儿童逐一进行了免费体检,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好评,同时进行健康状况的分析。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已成必然,催生出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即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被留守在家乡,并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中小学生。
为了给这些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校就在全乡范围内启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现将这一年多来的有关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定了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了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全面推广“关爱工程”,为留守儿童营造了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还加强了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了广大未成年人的结合素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制,发挥小学阵地的.作用。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学校成立了以倪有志校长为组长的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小学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我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制度。
在小学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全乡确立了七十一对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了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日记,培养了更多的优秀的教师成为“代理家长”,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中心小学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座谈会。
5、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小学建立了留守儿童、小学、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积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小学开设了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了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让他们削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7、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小学和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5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xx〕5号)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xx〕20号)的部署要求,为依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着重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维护和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的协作配合,市政府及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并以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度,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推进情况
1、全面落实留守儿童社会救助政策。市民政局对统计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认真核对,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留守儿童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救助,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家庭存在的困难。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的协调,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于留守儿童发生的突发性困难,按照临时救助政策在第一时间进行临时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进行日常性关爱,留守儿童因病住院和人身安全发生的问题,协调相关医疗机构首先对留守儿童进行救治,并且按有关医疗救助政策及时给予医疗救助。通过社会救助,进一步完善了留守儿童的帮扶关爱工作。
2、全面做好留守儿童劝返复学工作。民政局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农村留守儿童旷课、辍学情况,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的.要求,对留守儿童旷课、辍学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和监护人意见进行调查了解,做好思想工作,动员旷课、辍学的留守儿童及时返校。建立学校帮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长效机制,发现留守儿童旷课、辍学现象时,第一时间向教育部门书面汇报,由教育部门按有关要求做好劝返工作。教育部门经常性指导寄宿制学校加强对寄宿留守儿童全方位管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全面做好未登记户籍留守儿童的户籍登记工作。民政局及时清理出本市内未登记户籍农村留守儿童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经过部门多方协调,对符合户籍登记的留守儿童依法登记了户籍,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享受相关福利保障。
三、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我市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万府发〔20xx〕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万府办发〔20xx〕29号)、xx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xx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万民发〔20xx〕37号)。
2、我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教科、妇联、财政、卫计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联系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3、全面掌握了全市留守儿童基本数据。我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下完成排查统计。截止目前,我市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指导我市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前期所排查出的无人监护儿童现基本都已指定了委托监护人,全市各乡镇对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全市各地根据留守儿童的全面排查工作,将各类基础数据全部录入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专网,并安排专人将动态数据录入更新。
4、截止到11月,我市各乡镇全部配置了儿童工作负责人,全市各村社区基本配置了专职或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共计350人。
5、我市积极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市教科局、市妇联等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对全市的“留守儿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各中小学的“留守儿童之家”等组织对留守儿童进行了心理疏导、课业辅导、帮扶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我市结合省厅“三区”计划,在太平镇新华社区、燎原社区与社工组织一起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关爱活动达5000多人次。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市通过各种举措进一步完善了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各项机制,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各单位协调配合下完成了专项行动中的控辍保学、落实监护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6
“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关爱“留守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培养和照顾好农村留守儿童,是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重大任务,是事关城乡社会和谐发展和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级各部门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行动中来。为此,润河镇中心幼儿园特制定关爱留守幼儿工作计划。
一、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关爱氛围
关爱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地成长,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基于这种认识,插花一学区幼儿园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了关爱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举措,营造关爱氛围,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等问题,在生活、学习中对“留守儿童”倍加关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性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快乐地成长。
二、开展关爱活动,享受家的温暖
学校、家庭、社会是儿童生活的三个重要场所,三位一体能整合资源,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合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教助教,把强大的教育合力渗透到“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成长的各个方面,加强了社会、学校、家庭的联系和合作,从而实现关爱的最大化。我校具体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依托家长学校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的互动。
我校教师在原来家访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情况,实现定期家访,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增进了解,并对农村的老年监护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一定的家教指导,帮助他们转变教育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技巧,有效地教育好“留守儿童”,注重指导监护人加强对儿童德育的培养,这对“留守儿童”良好品德、良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模式。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各个班级对“留守儿童”情况展开细致调查,了解每位留守幼儿每天的思想动向、表现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对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活动中的表现及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务工地点以及临时监护人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等有关资料进行归档,以便跟踪管理。使其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员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各方面的发展,实现教师和家长的双向沟通。
3、每周每位教师至少家访或与留守幼儿的.代理家长沟通。
了解他们在家表现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老师姚经常与留守幼儿现在监护人联系,形成家庭与学校教育一体化。幼儿园的教师要主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当儿童的“代管家长”,做孩子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成长的保护人,为这些孩子营造“温馨家园”,向他们传递无限亲情、无限的爱。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留守儿童在幼儿园的学习、交往、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鼓励留守幼儿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不再感到孤独。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困惑与疾病,因此学校除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要在他们身上倾注的关爱,让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得到的温暖,从而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和精神失落,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
5、课外时间。
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通过电话、家访等形式,对留守儿童进行课外辅导,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
6、除了在教学上尽一切办法,提高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我们还必须看清,留守儿童虽然缺失了家的温暖和父母的关心,成为特殊的群体,但学校应该成为他们温暖的“家”,老师就是他们的“父母”,应该使他们成为“特殊”的“普通”学生,在生活上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学习上给予全面细致的指导,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给他们更多展现的机会。
7、是要强化安全教育,首先坚持每天安排教师将留守学生护送到安全路段。确保孩子们平安无事,也让他们在外务工的父母放心。
老师与家长、学生与家长的及时沟通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重要环节,留守儿童往往正时缺乏了亲情的沟通和交流,才导致意识的变化、情感的错位和心理的扭曲,加强亲情的沟通,无疑是一剂良方。因此,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不断丰富沟通联系的方式。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促进沟通。从而集众家之力,推动我校留守儿童工作。让亲情超越了时空的阻隔,母爱永驻孩子身边。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7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照顾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对于留守儿童而言,在父母面前撒娇、淘气??享受父母的惜爱和呵护都暂时成了一种回忆,由于长时间处于这种痛苦的精神境界中,他们常常会产生一种被遗弃的感觉,当他们从电话中或偶尔寄回来的汇款单中感受到父母的存在时,这种感觉会逐渐加剧。原来性格开朗的他们开始变得情绪低落,有的还变得自私、孤僻,成绩也大幅度下滑,不难发现他们此时最想得到的是来自父母的关爱和照顾,为了给这些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园积极响应各级领导的号召,从本园的实际出发,成立“留守儿童之家”。
一、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幼儿园成立了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我园对所有幼儿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加强了幼儿与幼儿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幼儿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制度。
帮扶教师经常与留守幼儿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幼儿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了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的记录手册,培养了更多的优秀的教师成为“爱心父母”,让留守儿童在老师伙伴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幼儿园做到了定期召开一次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座谈会。
5、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幼儿园建立了留守儿童、幼儿园、家长(监护人)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积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的’留守儿童,幼儿园开设了各种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7、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幼儿园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幼儿园和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二、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
1、加强了对贫困留守的资助工作。
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纳入到“济难救助”中来,确保他们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
2、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3、建立健全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4、加强同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深厚良好育人氛围。
5、建立关爱经验交流制度。
幼儿园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水平。
三、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
1、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幼儿园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结合我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每个学期都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2、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3、工作规划或年度计划有创新性工作举措或保障性工作举措。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四、软硬件建设情况
1、幼儿园建立了专门的活动室。
2、门前挂有“留守儿童之家”标识牌。
3、室内领导小组网络图、工作制度等均已上墙。
4、配备了文体活动器材、图书学习资料,方便留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各种活动记录翔实。
5、幼儿园还悬挂关爱留守儿童的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和活动展板,营造浓厚的关爱氛围。
6、成立了由教师、社会人士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关爱留守儿童队伍。
7、亲情电话畅通,电话记录详细。
8、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9、实行园长负责制和其他人员分工负责制。
10、制定了相关方案、制度、计划,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档案。
五、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2、多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幼儿园还主动邀请公安、交通、心理咨询等部门专业人士深入校园开展讲座,宣讲法律法规,开展心理疏导,为留守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有力保证。
3、组织动员志愿者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4、加强道德品格培育。
幼儿园定期组织留守学生观看影片和专题片,丰富了幼儿的文化生活,提升了幼儿的思想道德素质。
5、抓好健康文化熏陶。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
六、养护工作开展情况
1、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2、财产登记保管制度健全。
3、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4、强化日常管理制度建设。
幼儿园对留守儿童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了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幼儿园相关制度上了墙,能按照各项制度要求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
七、工作亮点
关爱工作落到实处。幼儿园建立了教师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实行“一对一”帮助机制,每一位“留守儿童”都有一位老师和一名优秀的幼儿来共同帮助;对留守儿童在学习上悉心辅导,生活上热心照顾,让留守儿童真切地体会到家庭般的温情。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组织志愿者与留守幼儿建立长期联系帮扶制度;利用暑期大家访之机,深入留守儿童家庭.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8
当前我街道积极投身到市场经济大潮中,辖区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走上了外出打工、经商的行列,由于种种原因,大批未成年人不能随父母进城读书,成为“留守儿童”。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普遍存在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在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开展“留守儿童”普查
对全街道“留守儿童”情况展开细致的调查,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安全、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和成长需求,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营造关爱“留守儿童”氛围
以关爱留守儿童为出发点,将关爱留守儿童问题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内、企业内、社会上对留守儿童充分关注,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给予关心,在看似简单的“问一问”、“拉一拉”中营造了爱的氛围,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滋润了他们渴望爱的心灵。
三、组织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
对于每个人来说,家是温暖的,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父母离开,村(居)委会就是他们温暖的第二家,各村干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格外照顾留守儿童:组织“六一”活动、春节看望等各式的方式,慰问留守儿童,给他们带来需要的物品,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
四、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合力
在原来的帮助基础上,依据现有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家访,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增进了解,寻求互助,并对老年监护人(如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给予一定的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地管教留守儿童,实现村与家庭的共同关心和教育。
总之,留守儿童是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村(居)委会更应该站在对留守儿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村(居)委会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努力探索促使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使留守儿童能够于其他的孩子一样得到教育得到爱,让他们拥有正常健康的心态和健康人格,更好地融入学习生活环境,促使他们能健康地成长。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9
为做好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49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为重点,以深化关爱活动为总抓手,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长期性的关爱帮扶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美满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县现有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庞大,关爱保护任务繁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县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加强与学校教师和其他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或外出务工后改变地址的,应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居)民委员会和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无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下落不明的,强化村(居)委员会制定监护人的法定责任,落实具体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信息档案;要强化村规民约,依法制定监护人责任清单;指导外出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要把对农村留守儿童家访帮扶工作作为驻村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工作任务之一,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民政局要牵头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业务培训等,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民政局、各行政村及社区)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通过优化校点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上学、放学交通问题。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水平;总结和探索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照顾模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主阵地,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校生活吸引力;要完善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全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课后、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共青团、少先队要积极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作用。工会要积极发挥职工文化阵地的作用,广泛动员团员青年、职工志愿者队伍、大学生村官、社会公益爱心人士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志愿服务方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组织要依托“儿童家园(之家)”,广泛招募关爱儿童志愿者,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计生协会要通过各村(居)民委员会打造“流动人口远程关爱服务站”、“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站”等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慰问、帮扶等关爱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关工委、卫计局、县文明办、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广泛吸纳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危机干预、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监护情况和监护能力评估、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临时托管、课后辅导、兴趣指导等关爱保护服务。通过聘请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和公益爱心人士担任农村留守儿童辅导员、管理员,定期为农村留守儿童举办革命传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及安全和法律教育讲座。积极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组建一对一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关心照料农村留守儿童,坚决防止农村留守儿童生病、辍学无人过问、无人照看和无人管理等情况发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促进全社会共同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国税局、地税局、县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要动员社会公众通过110指挥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热线、救助电话等各类渠道途径,主动报告处于困境或遭受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有关信息。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遭受家庭暴力和其他不法侵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侵害调查处置有关情况通报后,应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以及留守儿童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排除风险隐患,做到发现、报告、转介、干预、帮扶工作有效衔接,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生活困难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女童等重点对象,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实施救助保护。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计局、扶贫办)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遭受严重伤害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民政部门、检察机关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由其所属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收留抚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县教育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中小学校依托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制度、辍学失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辍学学生书面报告制度。中小学校发现留守儿童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中小学校要在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采取措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协调督促做好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要加强对辍学留守儿童和不入学的留守儿童的监控工作,随时上报并录入民政统计系统。适龄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参加单位:县综治办、民政局、财政局)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或变相收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卫计局)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建一批农民工创业园,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对有意愿创业就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通过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尽量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扶贫办、金融办)
三、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标和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财、物投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相衔接,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能力建设
结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和精准扶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选派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有担当精神的同志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级、乡镇级称“未保专干”)。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1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职人员(村级称“儿童福利督导员”),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职人员主要负责掌握本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基本状况信息并登记建册,做好信息定期排查、即时报送等工作;负责督查、协助儿童福利各项政策的落实,为本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遭遇突发变故时给予及时帮扶,并在第一时间向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撑。(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
(三)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基于可靠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编制完整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目录,建立完善的覆盖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与已建成的民政、教育、公安、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多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在家庭、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职人员、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站(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及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递送,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要与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人口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扶贫部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相衔接,实行全天候、全领域动态管理和服务。村(居)民委员会每季度要全面、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及时上报更新数据,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机关、妇联和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将民政摸排数据、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中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卫生计生人口管理系统中农村儿童数据以及公安机关户籍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形成真实、统一数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局、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激励问责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综治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鼓励城市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自由结对,互帮互学,共同成长。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注意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避免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1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我县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6号)、《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浦政发通〔20xx〕36号)精神,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职责,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帮扶工作制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全面开展教育关爱、结对帮扶、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信息台帐建设和动态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抓好留守儿童的排查,建立“一生一卡”、师生结对帮扶、谈心家访记录等台帐,切实做到册上有名、心中有人、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每年新学期开学一周内,要集中对在校(园)留守儿童进行排查,对排查认定的留守儿童,要立即开展家访,与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联系,进一步核实其基本信息及家庭状况,按照“一人一卡一册”规范建档,并及时向村(居)委会通报情况,以便村(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把信息录入全国留守儿童系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档案信息、台帐建设要与学籍信息相对应,要全面记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生活资助、安全监管、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校(园)留守儿童因升学、转学等原因,就读学校发生变化的,相应档案资料应一并转接。
(二)持之以恒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尤其是建档立卡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绩效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目标责任制,尤其是要落实好镇、村支两委、学校的责任。充分利用每年2月和8月“控辍保学”宣传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社会氛围,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农村较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村少年宫、心理咨询室、学校警务室等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空间。
(四)丰富关爱服务活动载体。全县各类学校要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继续实施好留守儿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免费教科书等政策,打造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的’优质品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立德树人”素质教育主题活动,全面推进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图书管理改革,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提升学生阅读能力。各校要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守则(2015修订)》作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基本遵循和指导依据,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书写上墙、制订细则,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充分利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学校少年宫等载体,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交流和活动娱乐的场所。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兴趣爱好和年龄特征,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项目,以培养珍爱生命、明礼守法、学会生存、勤学求知、常怀感恩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标签化。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咨询室),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理解父母、孝敬感恩教育等。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继续深入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教研活动。
(六)建立完善关爱帮扶工作制度。在联系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引导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与孩子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每学期都要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系列专题讲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监护责任等法制宣讲,开设儿童家庭关爱辅导报告等。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在校期间教师联系帮扶制度,确保每位在校留守儿童都有帮扶教师辅导。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中的职责,特成立浦北县教育局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基教股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机构,明确各自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有序开展教育关爱活动,真正让留守儿童学习有人辅导、生活有人照管、心理有人疏导、活动有人安排,健康、快乐地成长。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采取法制讲座、家长会议、家校互动等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举行主题班会、专题墙报、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学校的关爱和帮助,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学习和成长的快乐。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是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控辍保学、学生安全等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县教育局将在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11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与目标任务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四)着力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五)切实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长: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12
为进一步健全关爱留守儿童机构,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着力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学有所教、困有所帮、安全有护,健康有保,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途径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监护、安全和服务体系,共同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促进和谐罗河建设。
二、工作对象与主要目标
(一)工作对象
全镇范围内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其与父母一方或与其他亲属生活的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二)主要目标
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新格局。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全镇幼儿园、中小学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农村散居留守儿童建档率达90%以上。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特别是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状况和需求,建立儿童动态监测档案。
3.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各中小学建立儿童活动场所、图书室、运动场所等关爱服务阵地,探索建立学校、家庭、村(居)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根据儿童特点,组织开展可持续的关爱服务。针对特殊困境留守儿童需求,开展救助帮扶、实施营养改善等关爱服务项目。
4.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教育引导外出务工的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
5.建立以镇综治办为牵头单位的法律保护网络,积极开僻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长责任及义务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维权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姓名及其关系、父母务工情况等。
(二)开展“三个优先”真情关爱活动
1.学习上优先辅导。各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一是重点开展对贫困留守儿童的党员帮扶活动,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募集助学资金,帮助贫困留守儿童解决“上学难”问题。着力搭建亲情沟通桥梁,建立“亲情间”,组建亲情微信群,每周四下午4点至5点,专供留守儿童与远方的亲人进行视频与语音对话,让外出家长能与孩子及时沟通和交流,帮助留守儿童及时得到亲情关怀。同时,联合开展留守儿童周边环境净化行动,对网吧、游戏厅、校园周边车辆等进行综合整治,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打造留守儿童之家,桌子、椅子、图书、篮球、排球、跳绳、跳棋、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文体用品配备齐全,为留守儿童在放学后提供一个阅读、交流、娱乐的空间平台,让他们放学不孤单,每一位留守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处处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留守儿童较多的村(居)要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临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家庭教育网站,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辅导和咨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使我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镇党委书记许利华同志为组长,镇长侯福祥为常务副组长,主任科员汪鹏亚为副组长,吴琼、熊新明、张新彪、桂先琴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鹏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镇综治办: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负责视频聊天室、活动室、图书室等设备的添置。
2.罗河中心学校、中学:将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管理内容。一是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入园需求;二是建立和完善各中小学住宿和用餐制度,确保安全、卫生,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服务制度,设立心理辅导员,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利用节日和假期,召开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共同研究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
负责提供视频聊天室、谈心室、活动室、图书室场地,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等素质教育课堂,设立心里辅导员;学校要有专职老师分管留守儿童工作,对留守儿童实行一人一档登记造册管理,对家长的微信、务工地进行摸底,做到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
3.镇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做好留守儿童之家指导中心建设;二是切实开展好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活动,精心组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特色活动。
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的宣传,牌子、管理制度上墙,宣传图窗栏的制定。
4.镇团委、工会: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号召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富丰富的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帮扶和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施“希望工程”等助学行动,保障贫困留守儿童的就学权利。
5.镇、村挂点干部:与在校教师实行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每月对所挂点留守儿童进行回访,对特殊困难的儿童实行救助制。
(三)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活动室管理制度,不断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加以宣传和推广,以更好地指导来推动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留守儿童工作总结13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出现留守儿童现象,这些孩子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简称学校,下同)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未来、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二、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继续实施“全面改薄”,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布局,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积极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确保每一位寄宿生都有一个标准床位,确保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满足需要。各校要足额配备寄宿制学校生管人员,通过配备校医或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理安排膳食结构,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寄宿制学校要逐步尽力改善学校的寄宿条件,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亲情关爱等具体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1.完善留守儿童档案与学籍管理。各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为每位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全面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并做到“三个清楚”:即清楚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家长返乡的高峰期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变更、补充档案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动态监测留守儿童成长情况,为及时跟进教育关爱工作提供基础。
2.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各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报告。
3.完善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各校要发动学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组成爱心团队,多形式开展“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顾、思想交流和学习辅导,构建全社会关心爱护留守儿童的氛围。
4.完善家校沟通交流制度。各校要建立完善班主任、结对人员定期联系留守儿童父母制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提高教育与帮扶工作的实效性;要加强家长学校建设,通过建立“家教讲师团”,编印家教资料,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和结对帮扶人员的教育能力。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道德法制和公共安全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1.各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建设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和情感表现,主动回应其心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融入学校生活,缓解其孤独情绪,并加强对学习困难留守儿童的`教学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业水平。
2.加强留守儿童道德法制和公共安全教育。各校要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校要聘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加强法制、安全教育,预防违法犯罪现象和侵害现象发生;学校要实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组织安全演练,重点提高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
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
1.各校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的保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教育体育局将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列入“两项督导”“教育强旗”评估办法标准,列入督学责任区督导范围,进行督导落实。
2.各校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做实做小做细,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开展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推动当地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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